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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略阳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43
单位名称 略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略阳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和改进对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的全口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推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治信息系统大数据平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重大风险;承担社区治理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负责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人力资源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周波
开办资金 1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4万元 4.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抓规范促提升,推进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大投入,坚持硬件、软件、队伍“三手齐抓”,推动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硬件建设。按照“四室一厅一中心”要求,完善了县级综治中心功能布局,政法各单位均已入驻开展相关业务。全县15个镇、2个街道办及165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均按照“五有”标准,实现实体化运行。在徐家坪镇、兴州街道打造了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样板。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印发了三级综治中心工作职责23项,制定完善了统筹协调、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应急联动、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有程序可循。三是建强工作队伍。县综治中心共有编制7名,现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干部3名)。按照编制部门文件要求,督促各镇街道落实了综治中心干部。协调组织部门依照镇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正在为各镇街考察配备副科级综治中心主任。2.抓质效促运转,推动综治工作上台阶。(一)全面落实“三项机制”。一是强化二级网格管理。按照“便于治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精简效能”的原则,完成了二级网格划分,其中一级网格(村居民小组)981个(含专属网格29个),二级网格4107个,目前已完成网格编码,正在开展“一级网格”电子地图划分。明确了专兼职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开展政策宣传、信息采集、便民事项代办、隐患摸排、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等工作。二是动态建立风险台账。指导镇街道、村社区在网格员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台账、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台账、社情民意台账、阶段性重点任务管理台账,落实化解管控责任人,实行动态更新,确保底数清楚、责任明晰、风险可控。三是做实群众动员。建立网格“平战转换机制”,确保在战时状态下,志愿者、165支“红袖章”队伍及部门单位下沉干部,充实到基层网格,协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了“警格+网格”双网融合警务机制,聘请全县981名一级网格长为警务助理,打造“社区民警+警务助理+网格员+志愿者”协调互补的社会治安防控和治理体系新模式。(二)打造镇街道“一站式”平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依托镇级综治中心,采取“政法力量+行业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模式,整合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以及3个行业调委会、185个人民调解组织、1046名人民调解员力量,建立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各村建立“五老人员”参与网格事项,特别是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了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36件,调成536件,调成率100%。(三)提升综治工作信息化水平。一是分三期完成了全县综治视联网建设任务,实现了全覆盖,其中5个镇街道安装了帕米尔软件,其余镇街道计划明年1月完成。今年利用综治视联网累计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近60场次。二是推行应运汉中市社会治理“一格通”信息平台,开展镇街道平台管理员线下培训1期、村社区管理员线上培训2期。全县共采集上传房屋人口基本信息5.9万户、13.9万条,流转事件20余件,受理14件、办结14件。利用镇村会议,向政法干警、基层干部、网格员推送“汉治通”小程序,在村组微信群广泛转发小程序使用指南,推动普及使用。三是以“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建设为抓手,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整合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商户店铺和住宅外公共区域监控,接入镇(街道)综治指挥平台1200路,有效提升了社会面监控资源整合利用率。3.抓统筹促落实,构建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于8月11日召开全县诉源治理工作会议,印发《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成立诉源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构建了“党委牵头、院府联动”的工作格局。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印发《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分别与11个行业部门联合印发各行业《诉源治理实施意见》,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权重提高到2分。以推进“村级网+诉调链”诉源解纷为抓手,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和前端化解调解纠纷611件,调解成功513件,调成率84%。按照“法院委托、综治中心联调、结果确认、调成回复”的流程,转办县综治中心案件23件,已化解21件,化解率91.3%,转办各镇街综治中心案件48件,已化解45件,化解率93.75%,全县万人起诉率45.56件/万人,同比下降14.52%。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县综治中心推动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托镇级综治中心,采取“政法力量+行业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模式,整合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以及3个行业调委会、185个人民调解组织、1046名人民调解员力量,建立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现了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36件,调成536件,调成率100%。二是推行应运汉中市社会治理“一格通”信息平台,开展镇街道平台管理员线下培训1期、村社区管理员线上培训2期。全县共采集上传房屋人口基本信息5.9万户、13.9万条,流转事件20余件,受理14件、办结14件。利用镇村会议,向政法干警、基层干部、网格员推送“汉治通”小程序,在村组微信群广泛转发小程序使用指南,推动普及使用,提升综治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以“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建设为抓手,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整合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商户店铺和住宅外公共区域监控,接入镇(街道)综治指挥平台1200路,有效提升了社会面监控资源整合利用率。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2.基层综治中心力量配备还不到位;3.网格员待遇没有落实,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1.全面规范镇村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逐步落实网格员补助和奖励激励措施。2.协调组织部门尽快配齐县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加快镇街综治中心主任配备,督促镇街固定综治中心干部,确保有人干事。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略阳实际,建设“全科网格”,各职能部门不再另行单独划定网格。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负责规范完善网格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网格准入制度,对职能部门需纳入网格办理的事项实行准入审批,部门在委托业务的同时,必须将相应资源、经费同步下沉到网格。从源头上解决网格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充实网格工作力量,积极建设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因地制宜探索网格工作力量配置模式,推动网格员进村入户、到底到边开展工作,真正把工作重心沉到最前沿。加强网格员培训,加大对网格员信息收集能力、编报水平的培训的力度,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网格的问题处置能力,尽可能把问题矛盾发现在网格、解决在网格,做到矛盾不上交。真正让网格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最基本、最有效的工作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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