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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40
单位名称 洛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刑事法律援助(法院指定的刑辩案件);民事法律援助(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抚恤金、救济金;请求赡养费、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咨询。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府前街政府院内西附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张晓荣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大学习力度,提升业务能力。一方面通过网络、报刊等学习相关理论知识,提高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另一方面,我中心人员通过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领会法律援助的宗旨及新要求,认真学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援助工作;同时结合援助法律服务的特点,坚持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为提高援助人员服务社会的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时,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及相关表,一次性告知群众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尽量做到让群众少跑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尽量缩短申请审批时间,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畅通申请渠道,健全服务网络一是在辖村居、乡镇(街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青妇残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站,方便群众的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二是畅通法律援助办公室电话,对办公室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及时接听并准确回答对方所提出的问题,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在微信公众号“法治洛川”上公开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方便群众预约咨询,多措并举,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普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宣传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重要环节。通过下基层、进企业、走学校,开展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如通过“法治体检”活动,在洛川水渭川有限公司、王掌柜公司开展座谈会,为企业员工讲解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条;在洛川县幼儿园、杨舒幼儿园开展有关家庭教育、法律援助等相关宣讲。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知晓率。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今年来,我中心始终以服务困难群众为己任,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宗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办理案件227件,其中刑事案件129件,民事91件,非诉讼7件,在检察院作出认罪认罚案件79件,涉及145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在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荣获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三等奖。目前存在问题在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方面,我们虽取得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与形势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全面展开法律平台咨询工作还存在专业人员缺乏、经验不足、业务能力受到限制等问题。整改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优化援助流程,扩大受案范围。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精简受理审批程序,。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仲裁院等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业务办理,通过法律宣传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能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充分提升法律援助援助办案质量。(二)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简化受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及时指派办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三)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3年度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三等奖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