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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东方红艺术团
佳县东方红艺术团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28
单位名称
佳县东方红艺术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创作演出优秀晋剧剧目,为观众服务。艺术创作、晋剧演出、艺术普及推广与交流、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佳州街道西郊3号
法定代表人
闫宁东
开办资金
1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佳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13万元
31.78万元
网上名称
佳县东方红艺术团.公益
从业人数 5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团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艺术团同志们的支持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支部的政治引领力,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克服困难,扎实演出功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学习和工作任务,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党建工作方面本年度,我团紧紧围绕局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班等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必修课,在学懂弄通悟透上狠下功夫,掌握核心要义,坚定初心使命,筑牢信仰之基,真正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年度业务工作实施计划,全年以理论学习为依托,多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充分开展研讨交流,客观总结分析艺术团工作,查找工作中的短板,积极思考,研究措施,补强补齐,全年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条不紊。同时围绕处室年度工作目标,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任务落实。二、业务工作方面今年来,全团共完成市、县惠民演出及“戏曲进乡村”演出240余场,完成春节活动、庆丰收·促和美”陕西佳县2023中国农民丰收节暨《乡村大舞台》走进佳县活动、陕西黄河文化博物馆开馆仪式等大型演出等10余场;文化艺术节、公益演出等30余场,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为提升演员演出质量,特聘请资深老师培训各行当,包括声乐、舞蹈、器乐、表演等课程。本年度共排演新历史剧目《真假牡丹》、《盘丝洞》等,大型舞蹈排演四场,提高了职工的技能水平和艺术素养,也保证满足基层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对建设文化佳县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效益2023年我团共进行演出280余场,其中惠民演出(戏曲进乡村)240场。各类文艺演出40余场,演出活动大大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对建设文化佳县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政治和业务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深学研学不够;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2、东方红大剧院及办公楼相关基础设施还未解决;3、剧本编写创作较少,剧本陈旧、剧目不多;4、演职人员(文艺宣传员)招聘待遇中明确剩余的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演出运营情况自行确定,为最大限度保留人才促进文化市场高质量发展,我团是否可以通过商业性演出解决此部分岗位补贴,亟待政府出具文件批复;5、演职人员(文艺宣传员)33名人员三险未解决。五、问题主要整改措施1、加强政治、业务、研学等方面的学习,增派员工前往晋剧院等优秀创作基地进行实地学习,从而提升创新意识;2、尽快向局机关申请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及大剧院、办公楼等办公场所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3、本年度将引进新的编剧并编写新的剧目,尽力向群众呈现更好的作品;4、根据我团负责人与局机关领导商讨决定,我团可以通过商业性演出解决演职人员(文艺宣传员)岗位补贴,政府已出具相应文件批复;5、演职人员(文艺宣传员)33名人员三险已解决。六、2024年工作计划1、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2、保质保量完成市县分配的基层惠民演出及其他演出,保障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3、严格做好演出安全保卫方案、应急疏散预案等相关材料,认真排查演出场地内安全隐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演出安全保障工作。下一步,东方红艺术团团全体职工将从保障演出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和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审视艺术团的各项具体工作,增强全体同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以实际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为文艺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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