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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27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促进养老保险保险制度改革。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和资格认定等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党校综合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帅
开办资金 32.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28万元 12.43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城乡居保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局党委和局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中心积极与上级对接业务,明确奋斗目标,制定详实计划,积极开展参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发放等工作,做好基金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一.执行宗旨范围基本情况。1、能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一系列规章和制度,规范内部监管机制,防范一切可能发生的基金流失,避免业务经办操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2、认真学习组织中心干部定期学习讨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措施1.生存认证工作。中心拟定了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通知,继续全面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开展认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申领良好氛围,不断提升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2.每月定期召开业务经办研讨会,为了更好的促进城乡居保业务工作多方开展,中心每月底组织各街道经办人员召开业务研讨会,真正做到面对面、手把手,及时有效解决经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同时,依托街道办事处组织其辖区各村(社区)经办人召开业务培训会共7场,通过各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灞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整体经办服务水平,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服务体系。3.推动各项援企稳岗政策直惠企业,我中心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近民企、助发展”活动,通过直播、腾讯会议等形式宣传惠企稳岗政策。4.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认真学习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学习六大类17项任务要求,加强作风建设,与兄弟区县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流程,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政治属性,自觉落实基金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促进业务经办工作持续健康规范开展,维护基金安全完整。5.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社保卡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收到市局文件后,区城乡居保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灞桥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此项工作,印发《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灞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应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二是提高认识,精心筹备。组织各街道分管副主任和经办机构负责人,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工作部署会,学习方案,强调工作重要性,提高认识。同时组织各街办经办人和社保卡各金融机构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工作推进会,会上大家进行座谈,分析待遇入卡可能存在的问题,现场统一解释、宣传口径,加强工作协同,确保待遇入卡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主动协调,提高效率。主动积极与市信息中心联系,及时获取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卡激活人员、未激活人员明细,通过数据对比,及时将已激活人员社保卡信息维护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面提升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卡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入卡率全市排名前列。三、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截止2023年12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达12.64万人,待遇领取人数达3.95万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9709.08万元。(二)截止2023年12月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7万人,待遇领取人数达1.6万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0623.11万元。(三)截止2023年12月底,农村“八大员”群体认定1.61万人,领取工龄补助1.05万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790.39万元。(四)工截止2023年12月底,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10218家,参保人数达10.54万人,为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1544.63万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发放373人次资金共计78.81万元;一次性待遇发放185人次资金共计1121.74万元。(五)截止2023年12月底,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达10023家,参保人数达9.7万人,为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4046.85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8421人次1602.64万元,失业待遇一次性发放206人次25.11万元;失业补助金4598人次632.84万元;为316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7.15万元。技能补贴发放2114人次266.8万元。(六)从2023年7月1日起,将基础养老金中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月98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将基础养老金省财政补贴每人每月14元的基础上增加3元,提高后灞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每人每月196元。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目前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措施需进一步强化。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与职工养老信息系统数据不能实时共享,会出现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但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不体现,造成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对此,我中心增加了追回稽核工作。下一步我们2024年灞桥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制度、平台保障、规范实施、优化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惠民政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实施、优化服务,不折不扣落实好惠民惠企政策。同时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行街道办事处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构建经办规范、流程统一、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监督,提升险基金管理风险的预见性,全面提高应对风险的主动性。同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学习警示教育,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在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基金安全任务日益艰巨的大背景下,不但要以案为鉴,更要以案促建,结合警示教育活动更好地管人管事。按照市社保中心标准化监督稽核要求,对业务经办中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和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定期进行稽核,同时按照数据稽核规程要求,开展数据比对,实施数据稽核。积极与区级公安、司法、民政、卫生等部门联系,建立死亡、服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开展数据稽核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固专项整治成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基金风险防控意识和水平,不断完善问题核查机制和追缴办法,形成稽核工作流程图,为了守护基金的安全,打造一直反应和处理迅速的稽核队伍。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加强稽核力度,确保基金不流失,强化基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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