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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水资源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2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水资源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严格水政执法,热情水事服务。宣传贯彻水法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和监督辖区内水资源,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保护辖区内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堤防、大坝等水利设施;对水事活动监督检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协助处理水事纠纷,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809号
法定代表人 闫振华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7万元 43.9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用水总量不超过27200万立方米:扎实开展用水总量统计工作,利用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平台,建立并完善典型用水户名录库,2023年累计补录79户用水户:其中服务业1户,农村供水41户,普通小型灌区(非典型)37户。二、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一)积极落实西安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建立区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为强化水资源管理,我区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将考核目标落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2023年3月24日,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灞桥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级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对我区202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级考核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得到贯彻落实,使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保障了规划和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取用水。(二)开展节水单元创建,完成节水单元创建任务持续推进我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加快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1、完成8家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2、完成2家节水型校园和节水型高校创建。3、完成3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复核。4、完成1家节水型企业创建。(三)开展节水评价,建立并按时报送节水评价工作台账我区积极落实节水技术评价要求,新建项目必须开展节水技术评价工作。区秦保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灞河新区市政公用事业部等多部门建立了沟通协作机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契机,结平“工改”平台,实现多部门联审联批,有效推进节水技术评价工作落到实处。新建项目无节水评价的,由相关部门在审查阶段予以纠正,节水评价评审后予以审批或备案。(四)加强企事业单位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提高再生水市政杂用量,完成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任务西安思源学院利用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将再生水用于校园景观水池、道路清洁、校园绿化灌溉及教学楼、学生宿舍卫生洁具冲洗,实现污水零排放,1-12月累计使用再生水58.2728万立方米,完成年度下达的再生水利用指标(50万方)。大唐灞桥热电厂通过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进一步压缩清洁水资源使用量,实现再生水应用尽用,1-12月累计使用再生水353.2227万立方米,因生产计划调减及进一步落实节水措施,该厂再生水利用量未达到时序要求。灞桥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项目1-12月累计利用再生水96.0486万立方米,完成年度下达的再生水利用指标(50万方)。(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关键节点做好节水形势宣传,按时报送信息我区各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生态环境日、科普宣传月、质量活动月期间,区秦保局在十里铺街办华丰园小区、清凉灞柳、新兴玉园、华阳城南广场、169街区下沉广场等地设立咨询台,展出以《水法》《水土保持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地下水管理条例》《黄河保护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管理、再生水利用、河湖长制、城市供水与农村饮水工程、农业水价改革、营商环境“2110”及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等内容为主的展板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70余张,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0台次,发放带有节水标志标识及标语的各类纪念品4000余件,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册,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水法律、法规、水利知识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通过主题班会演讲、手抄报、画画、家庭节水小视频等多种形式,使节约用水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六)配合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非农取水口计量全覆盖,取水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明显提高,配合完成取水户计量档案入库通过水利部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我区自2020-2022年,通过对辖区自备水源工业企业用户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对农业取水户专项培训,累计完成整改项目125个,非农业自备水源用户(44个)全部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获得了取水许可证。农业取水户也于2022年7月均取得了取水许可证(原涉及81个农业取水项目,拆迁及合并后获得78个取水许可证),同时,我区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为农业灌溉井安装计量设施337套(其中远传式水表138套)。同步纳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按期填报取用水数据。(七)开展违法取水案件查处工作我区认真履行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与区检察院共同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年度内新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件,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同步在“信用中国”平台录入予以公示,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目前在办理取水许可证中,该案共罚款3万元(已到位),追缴水资源税5.5066万元(已到位),预计可按期结案。2023年度内通过水政执法,调查处置12345市民热线线索8件,得到市民一致认可。(八)开展辖区内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控,确保生态流量(水量)满足要求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征求渭河、泾河、灞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意见的函》,我中心认真审阅了灞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并按期反馈了意见。该方案正式印发后,我区将严格落实方案确定的灞河、浐河生态水量管控目标,保障灞河流域生态流量满足区域发展要求。(九)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率达到100%,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及进整改,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年度内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6人次。组织局属水利系统各业务科室学习贯彻《质量强国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市、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共计25人次。有效提升了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十)加强社会治理和平安西安建设,重点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检查、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和影响社会稳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解决信访积案问题,按时上报工作信息。我中心依职权有效发挥水政执法职能,维护水务工作良好秩序。2023年内依法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件,其中1件为新增案件。结合工作职能调查、处置12345市民投诉、建议7件,调查处置信访1件,均得到市民的支持,调查处置的事项无不满意答复。三、取得的社会效益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尤其是2022年度通过水利部复核,获得了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称号。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使广大市民树立了牢固的水患意识和水危机感,增强了市民对水法制观念和水法律法规的进一步了解和认识;水事案件的查处,全面增强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四、存在问题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水政执法和节水宣传力度正在逐步加强,但是宣传的覆盖面和经常性有待提高,年度宣传主要集中在3月和5月,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中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宣传。平时的宣传受经费影响次数较少,宣传的受益面有限。五、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水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六、下一步工作措施1、持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考核任务。2、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完成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任务。3、做好水政执法工作,持续从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强化水资源利用的监督与管理。4、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提升辖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