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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22
单位名称 洛川县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提存公证;遗嘱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等。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解放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博
开办资金 18.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82万元 32.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提质思想水准。一是坚持思想教育,筑牢政治根基。我处紧随局机关的学习脚步,全面把握紧密结合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围绕法治建设担当这一根本要求,以此为纲要求组织全处人员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我处结合公证法律服务的特点,坚持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钻研《公证法》《民法典实施以来公证咨询答复汇编》等行业法律法规。经过坚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办证效率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行业满意度日益提升。(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我处制定公证行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措施,积极配合各金融机构为我县各苹果企业发放贷款,办理《借款合同》公证70余件。充分发挥公证调节职能,助力了企业通过非讼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提高了执行效力。(三)加大公证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今年开展“平安建设”的宣传活动以来,我处采取设点摆摊宣讲、发放书面资料、进村进户以及利用“法治洛川”各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公证法律知识,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公证法律意识。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学生们在小故事里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使同学们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利用融媒体平台及局里“户外三屏联动”中加强宣传提存公证业务,提存公证能及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充当不信任双方的桥梁,维持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维护和稳定社会民事、经济流转秩序,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产生积极作用。(四)便民利民,提效服务能力。为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我处围绕群众办事难点痛点,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一是我处进一步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取消重复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采取主动核实、告知承诺、保证声明等方式,并对于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不在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不要要核实的公证事项,以及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大幅压缩出具公证书的时间,更全面提升服品质和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二是开通“老弱病残”绿色通道,优先考虑为年老、体弱、病残等不便前来办理公证的群众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提供便利条件,做到了应援尽援。三是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当事人在外务工、当事人众多等难以同一时间办理公证的情况,实行电话预约,错峰安排办理公证,并在首次接待时,向当事人一次性说明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我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5件,其中民事类203件、经济类82件,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公证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二是公证人员政治和业务的学习有待提高;三是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四是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四、改进措施(一)进一步的完善公证工作的规范;(二)加强公证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证效率和公证质量;(三)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四)改善办公环境,制定相应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五、下年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我处继续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一如既往,尽职尽责地履行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职责。我处将做到下四点:一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素质;(1)研究符合本处工作实际的管理模式,提高公证人员工作的积极性。(2)提高服务能力,增强责任感。二是加强公证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1)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2)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政治,法律以及公证知识。(3)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培训,进修,以进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文化层次。三是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1)利用县组织的平安建设活动,城和各乡镇赶集时间,采取广播,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提高群众公证法律意识。四是对于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1)更好的为年老、体弱、病残等不便前来办理公证的群众提供上门办证服务。(2)继续加强在各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代办咨询点开展咨询和办证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