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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18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制定垃圾分类规范标准;组织、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等。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北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 郭辉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37万元 67.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制定方案,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并下发《灞桥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灞垃圾分类办发〔202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桶边引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本年度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厘清各牵头单位职责,落实各街办具体工作任务。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两个作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街办、各单位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挥党建引领带头分类作用。(二)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组织协调7月14日下午组织召开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各行业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上区城管局对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党建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垃圾分类投放还有差距、工作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垃圾分类执法还需加强等问题,要求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示范带动。各部门夯实责任抓落实、健全机制抓落实、强化监管抓落实,确保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三)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资金保障为激励动员辖区每个市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获得市级奖补资金222.9万元。包括:389户优秀市民家庭奖补38.9万元、40名一线先进工作者奖补4万元、6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奖补60万元、2个示范片区奖补60万元,争先进位奖补60万元。(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分类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微信工作群每日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小知识,拍摄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短视频宣传分类工作。组建扩充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讲师队伍,面向全区各行业、各领域选拔区级垃圾分类讲师,经初赛、复赛、决赛,分别评出区级精英讲师6名和区级优秀讲师9名。结合元旦、“植树节”、“世界地球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在广场、居民小区等地开展分类知识培训、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小游戏、进行入户宣传等,在小区内开展“有害换有爱”活动、在党政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掀起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热潮。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25场,社区、小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1105场,宣传培训学习877次,累计入户宣传209423户。本年度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被西安日报、西安新闻网、中国建设报等媒体报道65次,网络宣传共计1162次。(五)强化督导检查,提高分类准确率一是建立行业牵头单位自查机制。下发《关于牵头单位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业牵头单位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分类”要求,建立自查机制,每周五下午报送行业自查周报并提供检查照片,倒逼各行业自查整改。二是建立抽查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督导组每天对辖区分类工作进行抽查。三是建立执法处罚机制。区城管局三个直属中队和7个街办执法中队每天对辖区沿街商户、单位等进行分类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屡次不改的进行处罚,今年共累计处罚4.6万元。(六)推动示范创建,发挥引领作用在学校、党政机关、居民小区等各领域积极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红旗街办、席王街办和纺织城街办示范片区,起到带头分类、示范引领作用。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43家,其中学校11所、单位10个、小区20个、医院2家。(七)加强交流学习赴武汉和厦门参观学习垃圾分拣处理业务;组织开展赴鄠邑区、蓝田县学习交流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推进、良性发展。陪同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一行,到我区开展垃圾分类参观学习。通过互相交流学习,共享经验成果,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发展。(八)做好移交对接工作按照《做好承接浐灞生态区剥离移交社会事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浐灞生态区城管局移交的18个社区,61个小区,就分类宣传氛围、分类设施设置、垃圾收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制定详细检查计划。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各责任街办对浐灞移交部分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并督促整改。同时经灞桥区和浐灞生态区协商,浐灞生态区同意拨付2023年度浐灞社会事务运行管理(社区垃圾分类管理)费用227.1万元,2024年及以后管理费用纳入年初预算。按照区政府批示同意的《关于追加承接浐灞生态区社会事务预算费用的请示》(灞城管字〔2023〕7号),区城管局正向区财政申请拨付浐灞生态区社区垃圾分类管理费用。二、四分类收运体系发挥社会效益(一)可回收物收运处置。我区在西安市率先引进爱分类爱回收项目,通过“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技术驱动,建设“点-站-场”三级运营体系,具备居民“可回收物”投放点简单易行、小区居民投放方便、中转站驳运及时、现金微信返现迅速、群众投放积极性高等优势和特点,实现对可回收物自动化、规模化和精细化分选。目前布点智能回收机513台,建成纺织城和席王街办中转站,月均回收量1000余吨,实现垃圾减量1.56万吨,居民兑付1271万元。同时联合区投资商务局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有效管理,促使我区平均每月可回收物量达到9000吨,回收利用率达36%。(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在席王压缩站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立“社区定点收集,专车转运不落地,运处衔接无缝隙”的运行体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今年以来共暂存98kg。(三)其他垃圾收运处置。我区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车辆157辆,其中其他垃圾清运车辆133辆(公户车82辆,新能源16辆,由各街办负责运行和管理;民营企业车辆35辆),餐厨垃圾清运车辆14辆,可回收车辆8辆(由各街办负责运行和管理)有害车辆2辆。目前,全区其他垃圾全部运输至灞桥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四)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引进5家市场化运营公司(家庭厨余垃圾2家,餐厨及废弃油脂3家),分别在纺织城街办鹿塬街、席王街办水香路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示范街创建工作。严格执行“不分类、不收运”要求,进一步强化厨余垃圾精细化管理。今年以来厨余垃圾清运量3528.6吨,餐厨垃圾清运量4886.46吨,废弃油脂清运量245.76吨。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部门间协调联动不足。整改措施:按照市区工作方案,抓好联席会议落实,形成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小区物业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督导员和引导员作用。二是宣传方面有待加强。整改措施:确保居民小区投放设施分类标志标识使用准确,投放设施配置合理。扩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覆盖面,提升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志愿活动次数,充分发挥头示范作用。三是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整改措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监督检查,充分落实“不分类不收运”要求,提升厨余垃圾收运量。四、下一步计划2024年灞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继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爱分类布点全覆盖、厨余(餐厨)收运市场化,建成“两中心一暂存点”和宣教基地,强化示范单位创建和创建示范片区,推进我区分类工作走向新台阶。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区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加强统筹领导,定期组织各牵头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要求,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三无”小区、老旧小区等的督导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区级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单列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高位推动、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宣传推广力度,督促居民小区规范张贴分类标识,及时更换。在居民小区推广“撤桶并点”,取缔混合收集容器,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投放点提升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4次垃圾分类校内主题活动和2次垃圾分类“家、校、社”互动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发动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好党建引领及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申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推动创建示范片区。三是健全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厨余垃圾收运力度,全面完成收运协议签订工作,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机制,落实桶边引导员补贴机制,督促街道、社区足额配齐桶边引导员,不断提升前端投放准确率,特别是家庭厨余垃圾的分出率,确保全区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签订全覆盖,力争年度进厂量实现稳步提升。四是强化执法保障。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在居民小区积极宣讲垃圾分类相关政策要求,为处罚垃圾不分类的个人夯实执法工作基础。抽调充足力量,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确保每月对本辖区所有单位、小区等实现一次全覆盖,做到“应罚尽罚”,落实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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