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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11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新街园丁小区1号楼
法定代表人 柴宁
开办资金 121.2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8万元 36.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3年4月3日,根据区委编办灞编办发[2019]21号文件,将举办单位变更为西安市灞桥区卫生健康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中共灞桥区卫生健康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等卫生监督工作,现报告如下:一、医疗卫生、传染病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内450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辖区内共有462家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97%。对60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警告33宗、罚款55宗,罚款人民币2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693元。二、公共场所监督工作辖区内五小行业(美容美发店、住宿业、影剧院、商超、公共浴池)共计1163家(有证经营单位670家,无证单位493家),依法监督检查检查“四小”门店681家(有证单位590家,无证单位91家),对98家存在违法违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行政警告98宗,罚款98宗,罚款人民币11.31万元。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内57家生活饮用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给予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高校10所、中学20所、小学60所、托幼机构123所,托育机构9家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存在问题的10所学校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警告5宗,罚款5宗,罚款人民币0.75万元,并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区教育局。五、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辖区内31家申报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六、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共有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七、中医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备案中医诊所88家监督检查,覆监督盖率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5家,立案处罚15宗,其中警告有8宗、罚款11宗,罚款人民币共计1.8万元。八、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对辖区内放射机构83家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9家,立案处罚21宗,其中警告有3宗、罚款21宗,罚款人民币共计8.1万元。九、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工作自今年8月份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辖区医疗机构91家(含开展妇产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医疗机构4家)未发现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相关服务;未在非医疗机构发现非医务人员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的违法行为。十、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自今年9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对辖区内40家医疗机构、12家药店、7家母婴店、4家超市等进行排查,抽查40余种。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抗(抑)菌制剂产品的管理和使用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十一、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本年度监督检查辖区医疗美容机构1家,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生活美容84户。调查涉“医美”投诉9起,对于2起涉及非法医疗美容违法违规立案查处,没收诊疗器械2件,没收非法所得388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十二、“四小”行业专项整治灞桥区共有重点场所1487家,其中公共场所共计1163家(有证经营单位564家,无证单位599家),学校222所,涉及职业危害企业115家。本年度,灞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共检查重点场所行业经营单位1125家。其中,检查“四小”门店有证单位592家,无证单位167家、学校卫生222家、涉及职业危害企业104家、二次供水42家,现制现售水223台。共出动车辆410车次,执法人员1128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25份。责令整改1256户次,立案117起,罚款11.05万元;在辖区创建重点场所“四小”示范点位,现已对20个示范点进行审核达到复审要求。十三、现制现售水卫生整治工作今年三月份以来,对辖区内所有小区现制现售水机进行摸底,共计253台,涉及30个品牌。(其中有86个居民住宅小区装有现制现售水机,共162台机器;72个村子装有现制现售水机,共91台机器。)本年度,共检查现制现售水机253台,出动车辆70车次,执法人员280人次。对不符合要求的机器管理方及时责令整改到位。十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法对辖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非法行医黑诊所进行打击,共查处涉嫌非法行医黑诊所12家,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1宗(已结案9宗,正在办理2宗),没收非法所得6.4653万元(实际履行6.4642万元),行政处罚人民币45万元(实际履行35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浐灞分局1起,依法向灞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非法行医案件2起。十五、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和预防接种点26家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现场要求整改到位。十六、“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一是,已完成2023年国家双随机平台下达全年任务执行单145个,完成率100%。对存于在问题的13家公共场所,4家学校卫生,5家传染病防治、4家放射卫生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警告17宗,行政罚款23家,罚款人民币3.26万元。同步将检查结果在陕西信用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建立抽查事项清单8项,共26家。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2宗,警告2宗,均已结案。同时将检查结果在陕西信用平台进行公示。十七、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灞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以有力的日常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十八、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自查发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虽然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积极工作。但是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也充分暴露出应该把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书写工作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核心任务来抓;应提高卫生监督机构法律专业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占比;加强内部培训;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案件审核工作;严抓卫生监督执法相关制度落实。十九、整改措施对卫生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再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办案奖惩机制,探索将卫生监督员职业化管理。1.完善案卷评查机制,提升处罚案卷质量。定期开展本级、层级评查,及时反馈个案评查意见,提出法制指导建议,保证案件处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对于办结案件逐案审查、逐条核实,保证卫生行政处罚严格依法进行。2、规范自由裁量行使,践行行政合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执行规则及落实机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力求处罚轻重与具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当,在法定罚种与幅度内依法处罚,有效防范处罚畸重、畸轻现象的发生。3、说理式文书制作,全面促进依法行政。落实科学监管、人文执法,积极推广说理式文书的制作,明确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不同文书的说理要求,将法律的普遍规定同个案的具体事实相结合,将相对人的违法情节与法律预设的构成要件相对照,使相对人充分认识到案件承办过程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对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做到法理结合、事理结合,对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说明透彻、有理、有据。4、创新思维,加强业务学习。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读书的成效贵在转化。培养卫生监督员拥揽专业书籍、浸润书香,通过读书学习,在卫生监督专业知识的熏沐滋润下塑好内在,养成实在的本领。二十、下一步工作打算坚持忠诚履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学习研究状态下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大力发扬专业精神,以“懂行”的人干“内行”的事。坚持实干担当。突出问题导向,善于摸清底数、找准症结,提高解决问题的穿透力和实效性,做到心中有数、脚下有步、手中有招。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健全向上推进机制,真正让重实干、勇争先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鲜明特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卫生监督员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争创一流。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大监管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在推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卫生监督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坚持为民宗旨。坚持把为民作为首要政绩。绘就实干底色,诠释人民情怀。以“行动学习+理论武装”为抓手。用新思想和理念指导实践,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执法为民,做到尽实责、干实事、有实效。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坚持清正廉洁。"手中有戒尺,心中有警钟"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实施细则和局党委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决不让发展在我这里影响,不让工作在我这里耽误,不让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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