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子洲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低保的有关政策、低保的监管及低保金的发放和受理相关投诉等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救助、遣返等工作 | |
住所 | 子洲县大理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董万来 | |
开办资金 | 1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6.24万元 | 143.4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全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体党员干部都能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其中党员每天至少抽出一个小时通过学习强国软件进行“每日一读”学习。抓好党支部学习,修订完善了《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3年党支部学习活动安排》,推进党支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我中心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党员干部起表率作用。(二)系统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为系统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确保学习深入,不漏一人,我中心制定了《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关于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文件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要求领导干部在学习后对学习笔记互相观摩并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综合素质,更好的提升了工作效率。(三)贯彻落实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及民政局安排部署,推动县城乡低保中心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根据市、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制订了《子洲县城乡低保中心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并成立专班落实工作要求。有效督促中心干部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通过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使得中心干部的政治理念更清晰,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中心的凝聚力得到了加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效率得到明显的提升。(四)持续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及民政局安排部署,推动城乡低保中心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县、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第二批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使得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对业务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作用。很好的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提升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五)继续扎实开展“巩衔”干部帮扶工作。我中心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按照局机关安排,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巩衔”知识,讨论“巩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干部下乡入户,访贫问苦,切实为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积极配合乡镇府和驻村干部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专人驻村工作。2、我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县民政局安排,在“巩衔”阶段,认真做好民政兜底工作,加强与乡村振兴局的对接,按月将脱贫户和“三类户”与低保户进行比对,建好台账,及时报送局机关。(六)持续有效的开展相关业务。我中心持续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低保的有关政策,指导乡镇(街道办)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公示和报送,低保金的发放及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和年度复审,受理有关城乡低保工作的咨询与投诉等工作;负责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救助、遣返等工作。二、取得效益。(一)2023年2月底我中心安排各乡镇对所有在册城乡居民低保户进行了年度审核,经过近一个月的审核,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将所有的城乡低保户家庭信息全部录入核对平台进行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乡镇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是否继续享受。在三季度,经系统反馈和大数据比对,通过乡镇核查追缴因死亡、服刑等原因未及时退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20户总计85555元,在通过网上信访发现并处理了3个相关事件,实现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二)我中心持续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低保户能够及时领取到低保金,更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居民的生活所需,有效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三)截止12月底共发放低保金10513.9056万元。其中城市居民低保金3244.8686万元,发放农村居民低保金72690370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40.32万元,累计救助66人(户)次,有效地缓解了部分特困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截止12月底,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68户3366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637户11715人。其中新增城市低保66户122人,停发363户551人;新增农村低保1667户1823人,纳入单人保1518户1518人,停发816户849人,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共上传核对人数为21708人,其中反馈复核人数为2638人。(四)流浪乞讨救助站,截至12月底救助站共计接收其他救助站遣返人员10人次,救助过路流浪人员118人次,其中救助省市人员13人次。三、存在的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对新的理论知识学习比较滞后,学习氛围任然不够。(二)社会救助系统的信息跟新和异常处理不够及时,低保提标后,收入修改后乡镇出现未复审现象。(三)个别乡镇财政一卡通发放系统信息录入修该比较滞后,导致低保资金发放出现结余情况。四、整改措施。(一)制定学习计划,不断集中学习,并且学习后进行同事互分享,认真撰写笔记。(二)设立专人专管,对市上反馈的异常信息及时下发相关乡镇,并督促核实及时汇总上报信息,社会救助系统通过业务人员一对一点对点进行指导和修改,对乡镇人员进行相关指导,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三)通过人员及时督促更改信息,保证低保资金正常发放。五、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部署。(一)一如既往地做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我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党员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以党员干部为表率,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政治修养,使我中心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我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二)做好城乡低保的监管和资金发放工作。全年执行低保金按月发放,保障城乡低保户的生活所需,然后每月对各乡镇低保新增情况和低保金发放公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乡镇新增低保都符合政策,各乡镇末端公示能做到长期公示,以及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增强低保的透明度。(三)继续加强低保户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适时通过家庭经济信息方面的核对,了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与政策的对象,反馈乡镇让各乡镇进行复核,更好地体现了低保“有进有退”“渐进渐退”动态管理。(四)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在后面的工作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发现之后立即处理,争取不会出现有流浪乞讨人员无住所、无饭吃的现象。(五)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