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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9 10:0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审定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使用合疗基金,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纠正违规行为。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东街419号
法定代表人 陈利
开办资金 96.3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47万元 17.5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着重加强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强化居民保险意识和个人健康责任,不断提升两类人群参保质量,全区脱贫人口1698户5107人、三类监测对象28户82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二)落实参保分类资助政策。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缴费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三)持续巩固优化过渡期帮扶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功能。继续巩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倾斜支付政策,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落实落细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二次救助保障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四)持续发挥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作用。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常态化做好参保群众中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工作。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按月将监测预警对象信息推送民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部门,并将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核查认定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联动实施综合帮扶。(五)健全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构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打造“医保+网格化”格局,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推行特殊人群在西安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让广大参保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实实在在的医保服务。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全区脱贫人口1698户5107人、三类监测对象28户82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符合参保资助条件有3238人,除去视同参保人员外,已享受参保资助3053人,资助金额28.37万元。3.2023年1-11月份,累计享受医疗费用三重保障待遇2772人次,医疗总费用3320.11万元,报销2543.94万元,医疗救助424.18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1.56%。4.2023年1-11月共监测预警1441人,脱贫人口97人,城乡居民1344人。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政策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持续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张贴公示、发放宣传单、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对现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及就医程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加大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使医疗保险惠及到每个参保群众。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医保经办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参保群众的待遇享受。二是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政策知晓率。三是监测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信息动态调整对存在潜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员,及时进行综合研判、处置,确保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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