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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

发布时间: 2024-03-29 09:51
单位名称 洛川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业发展和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服务;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农业经济统计。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行政中心212室
法定代表人 赵世明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4万元 3.4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主要业务活动情况(一)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按照农村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要求,严格落实大额资金申报审批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安全。三是探索开通银农直联通道、实现农村账务线上审批。洛川县农商银行已授权设立系统账户县级2个、镇级24个、村级196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系统账户开户和“三资”平台签约已实现全覆盖。四是开展壮大集体经济“回头看”,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扶持村30个1500万元和2022年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2个村壮大集体经济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先后多次下乡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扶持资金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或入股合作项目书、协议、经营运行情况、收益分红、财务账务等资料。截止目前,共计收益168.32万元,累计给群众分红23万元。(二)强化农村经济责任审计。一是抓好常规审计工作,及时纠正村级财务存在问题,;二是印发了《洛川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洛川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从6月6日开始,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对行使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村“两委”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财务审计,8月20日已全面完成。(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管理,在具体操作上做到“三个规范”,即:交易程序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流转档案管理规范。截止目前土地流转面积44936亩,总计交易额2764.878万元。二是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截至目前,共收集合同10069份,涉及金额11078.83万元,已审查合同9791份,审查出问题合同3214份。(四)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彻落实中、省、市相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认真抓好专项治理,规范村级“一事一议”议事程序,按照中省市要求,我们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超标准行为发生,从根本上遏制各种搭车收费和乱收费行为,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五)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积极开展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目前,全县组建起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75个(国家级7个,省级13个,市级42个,县级55个),其中苹果专业合作组织1012个,粮食12个,沼畜业45个,其他民间、工艺、旅游6个,全部在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入社社员38590人。认定家庭农场120个(省级36个,市级18个,县级66个)。二是印发《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认定2023年度县级第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和《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评定2023年度县级第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目前已完成县级认定。(六)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19年以来,我县备案54个的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其中农业龙头企业12个、村经济合作组织21个、合作社18个、家庭农场3个,主要服务内容是覆盖我县苹果产业生产各个环节,即:果树修剪、绿色防控、旋耕、施肥、打药等,累计服务面积12万亩以上,服务农户1.1万户以上。组建果树服务队40个、绿色防控队35个、旋耕施肥队35个、销售服务队20及技术服务队54个,通过专业服务提高了苹果产量、质量、商品率,服务价格均低于市场价格,降低了生产成本,为苹果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正在逐步有效解决“无人种地,谁来种地”的人地矛盾和“土地收益低”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矛盾,部分果园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七)其他工作一是按质按量完成农经各项统计工作。认真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项统计,农村经济半年统计年报、产权制度改革统计报表、土地仲裁、土地流转等业务月报及季报工作。二是认真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开展壮大集体经济“回头看”工作。截止目前,全县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2020年至2023年累计收益690.94万元,给群众分红320.659万元;通过盘活土地资源、财政扶持资金入股企业等方式,拓宽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集体的内生动力,27个“薄弱村”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294.302万元,村均收入10.9万元,最高93万元,最低5.1万元。(二)强化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印发了《洛川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洛川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从6月6日开始,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对行使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村“两委”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财务审计,8月20日已全面完成196个行政村审计工作,审计村级资金总额1.4752亿元。(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29530亩,农户流转村集体机动地7.8万亩,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村集体或农户土地11142亩,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31本,涉总面积6930亩,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8672亩;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抵押贷款,洛川农商行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4333笔,共计27197万元,其中2020年贷款857户5331万元,2021年发放贷款1045户6543万元,2022年发放贷款1250户7916万元;2023年发放贷款1181户7407万元;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截至目前,全县共收集登记合同10051份,已审查合同1051份,审查出问题合同10017份,整改问题合同5298份,追缴合同欠款42.7万元,移交线索6条。(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组建起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75个(国家级7个,省级13个,市级42个,县级55个),其中苹果专业合作组织1012个,粮食12个,沼畜业45个,其他民间、工艺、旅游6个,全部在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入社社员38590人。认定家庭农场120个(省级36个,市级18个,县级66个)。印发《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认定2023年度县级第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的通知》和《洛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评定2023年度县级第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已完成县级合作社评定10个,县级家庭农场评定11个。申报市级示范社9个,家庭农场11个;评定市级产业化联合体3个,市级社会化服务组织2个。三、存在问题2023年我站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农经机构因无编制、专业人员,均为临时安排人员,业务不熟练、工作进展困难。农经工作量大面广线长,政策性强,,现有人员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尤其是全县推进农村“三资”网络规范管理,财务专业人员短缺,保障业务正常开展,还有一定困难。二是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后续工作一些问题有待解决,仍然有部分农地未确权,部分群众确权证需变更,需要局党委和第三方机构对接,尽快将数据交回,解决后续问题,使此项工作常规化。三是经费无保障。所有农经站都存在经费短缺问题,基本办公经费、设备无法保障,正常工作无法开展,连“养兵”的钱都不足,更谈不上“打仗”。近年来县农经站办公经费逐年减少,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均无办公经费。四、整改措施(一)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县乡农经队伍建设,配备财务、审计、网络等专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省市推进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三资”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财务网上审批管理,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效保障。(二)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结合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收缴工作,对拖欠承包费及时追缴,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对违规不缴纳和侵占、霸占集体资产的要通报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五、下年工作计划2024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完成工作落实。(一)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年内要培育县级以上示范专业合作社10个,县级以上家庭农场10个。(二)开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回头看”。加大对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近年来实施的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督查,积极开展“回头看”,加强规范经营管理、及时核算收益,确保按时分红,完善项目资料、台账。(三)解决土地确权颁证遗留问题。根据《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不动产中心,制定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确保全县土地确权颁证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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