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监督综合管理;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 |
住所 | 洛川县凤栖镇文明街 | |
法定代表人 | 赵世敏 | |
开办资金 | 47.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万元 | 3.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主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完成执法监督检查988户次,人均监督户次76次,监督覆盖率100%,依法查处案件60件,其中简易程序42件,一般程序18件。其中,检查医疗机构407户次,公共场所484户次,公共浴室11户次,影剧院2户次,游泳馆3户次,学校39户次,职业卫生26户次,县城集中式供水1户,乡镇集中式供水7户,二次供水设施8户,对存在的问题的单位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816份,并予以规范。二是全面依法查处,持续加强医疗服务监管。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我们坚持以城中村、乡镇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及各类坑害群众利益的社会游医、假医行为;以养生美容会所场所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案2起,罚款8.05万元;2、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以民营医院和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从医疗机构资质管理、医务人员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文书管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管理等方面,对全县113个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依法执业共处罚18家,结案18起,罚款5.1万元。其中医师未按照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立案查处1起,违反医疗管理质量管理案2起,诊所卫生室未备案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静脉输液1起,警告9起,使用护士未变更执业点执业2起,未规范书写处方警告3起。三是强化监督指导,规范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1、认真开展监督评价工作。一是对医疗机构及疾控中心主要从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传染病单位共建档114户,建档率100%,监督覆盖率100%,共处罚10起(简易程序4起、一般程序6起),罚款1.2万元,其中未严格执行消毒制度4户,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交接不规范共处罚6起,责令整改到位。2、扎实开展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专项整治。加强对县中医院医疗废物中转站监督检查,督促医废收集转运规范,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与医废处置公司签订了协议,统一收集处理医废垃圾。各县级医院、民营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均建立了污水处理站并规范运行,共建成污水处理站13个。3、强化预防接种监督检查。以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结合专项监督的方式对全县18家预防接种单位及疾控中心,从综合管理、疫苗管理、接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4、完善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13家,其中医药公司5家、零售药店52家、母婴店15家、商场超市7家、婴幼儿洗浴及游泳场所2家、医疗机构32家;四是积极正向引导,规范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坚持以国卫复审工作为主导,采取“地毯式”无死角排查整治,对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了有序规范。今年以来,对283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反《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28户公共场所给予警告处罚,累计罚款1.4万元。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对203家美容美发业进行了量化分级考核评定,量化率达100%,对80家住宿业全部进行量化分级考核评定,量化率达100%,并将量化等级评定结果在洛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五是夯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年内对全县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27家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46户次;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8家,警告1家、行政处罚1家、罚款3000元;年内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培训100人,职业体检2256人,体检率96%以上,未发现职业病人;监督检查职业病体检机构1家,并给予业务指导,督促尽快正常开展业务工作。针对省、市推送的57家企业信息进行了摸排,对42家企业予以注销或关闭;对正常营业的15家企业,将确认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5家纳入治理,督促其做好职业病危害预控评价、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六是规范放射卫生,扎实做好放射防护监管。根据省、市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年内共检查公立放射诊疗单位16家,其中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10家,并完成了职业病申报,基本符合放射防护要求,对无《放射诊疗许可证》的6家医疗机构予以暂停放射业务。强化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监督检查,对无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依法依规处理;对放射诊疗单位存在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学习,责令限期办理,规范放射诊疗单位活动,依法保护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七是坚持科学引导,持续做好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坚持以保障学生健康为核心,持续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采取集中监督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课追踪、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学校饮用水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共对30所中小学、32所托幼机构,3所托育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我们加大了学校卫生监督频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要求;八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为保障全县人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卫生设施管理规范》的要求,我们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县城集中式供水1户,乡镇集中式供水7户,二次供水设施8户,对检查发现的直接供管水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没有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自检,没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常规检验报告等问题,均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九是严格程序流程,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县卫生监督所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对辖区内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妇幼健康等从业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今年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共涉及52家机构,其中公共场所38家、医疗卫生5家、传染病监督4家、放射卫生2家、职业卫生1家、妇幼健康2家。目前,任务完成52家,完成率100%,共警告4起,现场处罚1起。二、取得的效益2023年,开展执法监督检查988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人均监督户次76;依法查处案件60件,其中简易程序42件,一般程序18件。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受财力影响,办公经费不足,执法设备陈旧,难以适应工作发展需求;二是执法监督合力仍未形成,执法力度不大,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四、整改措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增加监督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防卫生安全事故发生。一是要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全面对标目标任务,不断创新监管形式和方法,以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五、下年工作计划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全面对标目标任务,不断创新监管形式和方法,以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