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政策;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审核、基金管理发放等;指导各镇办城居养老保险业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基金归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等;全区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待遇审核发放、基金归集管理工作等。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劳动保障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魏建军 | |
开办资金 | 18.8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99万元 | 16.1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台区城乡居保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度,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及待遇发放工作。全区累计参保19.25万人,综合参保率99%以上,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69万人次12727万元,其中新增到龄5858人,丧葬补助金2242人;发放各项工龄补贴25万人次920万元,其中新增109人;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发放生活补贴7.5万人次1133万元,其中新增940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62人次1.1元。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接续工作。全年共办理跨统筹养老保险转入142笔,跨统筹养老保险转出9笔。二是有序推进新业务的开展。共办理在职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业务12笔;在职人员死亡职业年金一次性支付22笔,办理转移、在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虚账记实业务98笔;办理企业转入重复缴费退费23笔;办理税务缴费的个人退收25笔;办理个人退收4人;办理退役军人待安置期养老保险补缴70人。三是积极开展职业年金征缴工作,职业年金征缴5653.15万元(含退休和转移记实2391.27万元),职业年金转入422.41万元,利息收入18.68万元,收入合计6094.24万元。2023年上解职业年金6422.48万元。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全区1至12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一次性发放共计79575人次、合计5.41亿元。全力做好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一是做好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落实新业态单位参保扩围。目前我区新业态参保企业已达23家,参保1690人。二是做好小工伤事故调查赔付和工伤长期资格认证工作。工伤登记备案277人次,调查赔付小工伤事故64人次。三是工伤保险待遇全面实现信息系统审核,社银平台发放。四是开展汉中市补充工伤保险宣传和经办工作及尘肺病重点防治企业开展参保扩面和工伤预防工作。五是2023年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降低费率政策,截止目前,制定征缴计划1.19万笔、涉及33.96万人次、征缴合计1502.09万元(其中:单位部分1102.34万元、个人部分399.7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拨付情况技能提升补贴:45人次、6.4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含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017人次、568.94万元;生育补助金1人次0.50万元;失业补助金:456人次,59.74万元。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全年共缓交3户、1158人次、12.47万元。“免申即享”为163户单位落实稳岗返还资金199.49万元;通过大数据比对为3户企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贴0.45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以来,中心全力做好四项保险工作,完善稽核内控,确保基金安全。全区已参保人数达到19.25万人,参保率达到99%。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时足额发放全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共计7.9万人次、合计5.41亿元。全力做好失业工伤保险工作。汉台区失业保险2023年制定征缴计划1.19万笔、涉及33.96万人次、征缴合计1502.09万元;工伤保险新业态参保企业已达23家,参保1690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政策吸引力不强。基础养老金从月标准55元提高至月标准140元,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参保档次和补贴标准低且差距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现行有11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偏多,相邻缴费档次差距不明显,大部分群众只愿选择最低档次进行缴费。经办服务有待加强。目前镇(办)、村级具体经办社保业务力量严重不足,工作人员极不稳定,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2、工伤认定工作难点突出。有关工伤认定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明确、不完善、不具体,不论是行政部门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时,还是法院对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审查时都会产生对法律理解适用的分歧与混乱,导致人社部门面临部分案件败诉结果。(二)整改措施。1、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建议从省级层面加快构建各类大数据共享平台,提高各部门数据共享效率。消除办理参保、待遇发放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基金安全。2、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一是明确基层机构设置及镇(办)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二是请上级给予经费支持,充实经办力量,增加经办人员,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经办队伍,为村级配置1名专职劳动保障经办人员,加强基层经办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服务水平。3、修订完善工伤认定相关法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补充规定、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对工伤认定的争议问题作出明确的阐述,统一各方认识,规范处理标准,有效地指导行政执法与审判实践。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巩固成效,加强政策宣传,丰富宣传方式、方法,引导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继续保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二)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全力保障待遇发放。严格经办管理,依托“陕西社会保险”APP和新系统“全省通办”功能,推行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线下”转“线上”,推进“智能掌上办,一次不用跑”的不见面服务模式。(三)继续深入开展跨统筹范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加大力度完成有企业工作经历人员、军队转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账户合并工作。做好退休中人的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工作,以保证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及时发放。继续加快推进2018年12月之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的核定及发放工作,做好2014年10月之后死亡中人的退休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及职业年金一次性支付的核定发放工作,维护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四)继续做好四项保险稽核内控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做好每月发放前的抽查稽核工作,把事后稽核变成事前稽核,严格内控及内审工作,确保四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五)严格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惠企政策,营造汉台良好营商环境。对目前失业待遇多领、冒领多次通知(三次以上)后仍未退回人员,下达《稽核通知书》、对拒不退回的,做好移交工作,确保失业基金运行安全。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六)持续推进新业态及小微企业参保工作,继续做好补充工伤保险的扩面和经办。及时申报工伤待遇资金,确保工伤待遇及时落实;做好社税平台上线前的系统测试工作;加大宣传,推进汉中人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继续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工伤预防宣传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3月被省社保局评为“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2023年3月被汉台区人社局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优质服务窗口”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