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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价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21:57
单位名称 府谷县价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本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证提供服务;根据消费者、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府谷县新区金世纪大楼4楼
法定代表人 孙凌飞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10.77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价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一)以质量为主线,提升价格认定水平。围绕“三个年”活动,充分发挥价格认定的“一次性”定价职能,当裁判、搞服务,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持续深入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今年共办理了19起涉及盗采煤炭资源案件的价格认定,主要依据价格主管部门逐月发布的煤炭价格信息,还调取煤炭运销企业、发电企业的采购价格等途径精准调查至逐日的价格信息。我中心快速精准办理该类型案件,得到了提出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办理了新民光伏钢材支架被盗案件、田家寨羊子被盗案件、府谷镇新农村窗框损失案件、海则庙林木大面积失火案件等一批案情复杂、影响力较大的价格认定案件。(二)以风险为红线,夯实价格认定程序。全面从严规范价格认定程序和行为,规避和化解价格认定各类风险。在市场调查阶段严把价格数据采集关,千方百计收集相关产品的发票、合同等强有力的价格证明文件;在现场查验环节,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认定标的,要求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报告;在测算估价阶段,坚持集体审议工作制度,反复论证价格信息的可靠性、合理性、科学性;在归档环节,我们注重档案资料能够佐证支撑认定结论的各个环节。(三)以系统为指引,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抓好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我县所有价格认定业务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实现“业务上网、数据入库”,促进价格认定业务同流程网办落实生效,存量案件已全部录入。(四)积极配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行动。按照工作职责,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并派出4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指导解决问题,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顺利完成全县5812份集体经济合同价款水平合理性审查,提出857条整改意见。(五)创新性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1、加强价格争议调解知识学习。利用每周工作例会,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有关价格争议调解知识,分析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典型案例,进行交流互动;多次派调解人员参加陕西司法行政大讲堂人民调解专题学习,每期网络直播在线调解课程都指定调解人员参加学习;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调解能力,为高质量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全力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点建设。中心主要领导经过多次调研,和有关单位进行座谈沟通,今年在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黄甫镇段寨村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2处,都已正式挂牌,目前全县共建设调解工作站15处。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示范村黄甫镇段寨村设立调解工作站,标志着我县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打通服务农村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助力乡村振兴起到积极作用。3、强化宣传舆论引导。为进一步提高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知晓率,在赵石尧社区口袋公园、黄甫镇段寨村、金信广场、城投公司开展了4次价格争议调解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围绕价格争议调解受理条件、调解程序等内容进行宣传,现场放置宣传展板3块,累计发放传单、彩页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安排了3名调解业务骨干,就群众关心的价格调解事项进行详细解答,共接受咨询428人次。向群众赠送印有价格争议调解宣传语的小礼品,累计赠送手提袋1200余个、纸杯20000余个、抽纸2600余包、毛巾600块、雨伞500把。在省中心网站,发表2篇宣传报道稿。通过系列宣传,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相关政策法规送到群众身边,为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392起,认定金额1329.65万元,其中:刑事案件62起,认定金额274.00万元;行政案件34起,认定金额87.57万元;涉纪案件2起,认定金额670.53万元;终止价格认定事项6起;全年无复议案件;调解价格争议纠纷288起,调解金额297.55万元。新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2处。三、存在的问题: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原因,许多同志从事价格认定工作的时间短、经验缺乏,继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二是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开展不够深入,“大价格”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四、整改措施:拓宽培训渠道,推动交流互鉴,邀请专家学者、行家里手进行授课,赴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地区学习取经,通过线上线下、参加国家、省中心组织的培训,全面提升人才队伍质量。五、下一年工作打算:一是持续做好“三涉”主责主业。始终把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把关每一起价格认定事项,高质量开展认定案卷自查,适时组织开展典型案件剖析,提升复杂疑难案件的把关定向能力,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防范风险、精准作出认定,更好地规避价格认定风险。二是全力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按照“有意愿、有能力”的原则,逐步扩大调解范围,对接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村企、民企及物业收费等领域,明年计划新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1-2处,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改善民生。三是继续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借助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官网、省中心官网等各类网络平台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讲好新时代价格认定故事。加大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贴近百姓。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2年11月01日至202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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