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洋县林木种苗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林业种苗综合服务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洋县戚氏镇竹园村 | |
法定代表人 | 翟迎涛 | |
开办资金 | 2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洋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2.83万元 | 90.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在洋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种苗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先后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质量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由技术骨干对新业务人员进行帮带,极大增强全站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2)积极组织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目前,我县共办理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23户,育苗总面积达1164亩,为牢固树立种苗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我县造林用种用苗质量,由我站牵头及时制定《关于开展全县2023年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和持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项目管理单位和育苗企业执行,大力提高了育苗企业和项目管理单位用种用苗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3)积极组织做好种子“一法一办法”宣传。按照省市种苗工作要求,今年4月以来,先后组织站上工作人员到育苗企业开展“一法一办法”宣传12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资料200多份,协助县人大做好省人大到磨子桥碧根果公司种子“一法一办法”调研前期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不断增强了育苗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有力推动全县林木种苗高质量健康发展。(4)积极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检。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及时向相关造林单位和育苗企业下发了开展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从4月上旬对县境内的育苗企业及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用种用苗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秦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白杨苗和绿之秀园林绿化苗木经营中心的侧柏苗和红叶石楠苗,坪堵林场和汉王山林场造林地块的侧柏、刺杉、银杏苗。经检查,两家育苗企业均能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所育苗木合格率达到96%以上,各项档案资料基本健全。两家造林项目管理单位所采购的苗木合格率达到97%以上,造林档案资料“两证一签”不齐全,合格证标签书写不规范,其它育苗企业通过自查,不同程度存在育苗档案资料不健全等情况。(5)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开展了春季苗木造林地质量检查及整改。5月12日,市林业局和市种苗站对我县汉王山林场、坪堵林场2022年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恢复项目造林地种苗质量进行抽检,我站提前通知两个项目单位收集好造林资料,会上向市局领导汇报了造林和种苗工作开展情况,会后积极配合市局查阅相关资料,随后深入酉水北城山、石盖、白火石沟等造林地块现场抽查种苗质量。6月8日市局下发了关于《2023年春季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造林工程项目主要存在苗木设计标准低于国标地标、苗木标签填写不规范、企业许可证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按照反馈问题,我站积极组织开展对标整改,限期达到上级工作要求。(6)积极组织开展了林草植物新品种权调查摸底。从7月初到9月底,组织站上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三个月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对全县范围内育苗企业、种苗繁育基地、种苗花卉交易市场及经营门店摸排检查,全县均未发现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7)积极开展涉林双打执法活动。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涉林双打执法活动,为确保全县双打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双打”执法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具体工作,向育苗企业、经营门店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侵权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重点、打击范围,严格打击无证无签生产种苗和侵权假冒伪劣种苗等违法行为,种苗站积极作为以涉林重点环节为靶向,对全县范围内的苗企、林草重点工程、经营交易市场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共检查苗圃地28处,经营场所5处,每月严格按照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站上报双打动态信息和执法数据,在强有力的联动执法下,全县没有发生一例侵权假冒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结合全年业务工作的开展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内容和林木种苗相关管理制度及育苗适用技术特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推广,极大提高了宣传效果,营造出种苗执法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和育苗企业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了我县所供给苗木的质量,有力推动林木种苗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1)、部分育苗企业经营管理相对粗放,科技含量和苗木质量不高,生产经营档案不够健全,在填写林木种苗标签和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时不够规范。(2)、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还需加强,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不够重视,依法用种、用苗的意识比较淡薄。(3)、种苗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4)、县内林业项目的供苗均需进行招标,严重制约了育苗企业苗木销售,加之育苗户盲目跟风,致使苗木滞销,如我县近几年的银杏、桂花、七叶树、樱花等苗木都存在大量过剩现象。2、整改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针对育苗企业制定业务培训方案及技术指导。(2)、加大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和育苗企业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3)、加强种苗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监督检查力度。(4)、加强宣传力度,提供苗木销售供应信息。四、下一步计划1、做好育苗企业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促其加强质量管理和档案建立等工作,确保种苗生产规范有序,档案资料规范完整。2、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及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林木种苗方面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维护。3、加大种苗执法队伍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种苗双打活动常态化开展。4、做好全县种苗资源调查,为育苗企业提供市场信息,避免盲目跟风,在植树造林和城镇绿化工作中优先使用县内苗木,有针对性的调剂调拨,有效解决育苗企业销售困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