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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水产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17:13
单位名称 城固县水产发展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检疫、渔业资源保护
住所 城固县友谊路37号
法定代表人 田炜
开办资金 20.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36万元 15.9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2023年8月1日单位名称由城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变更为城固县水产发展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淡水养殖技术推广变更为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检疫、渔业资源保护;开办资金由53.51变更为20.47。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3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抓好无公害养殖技术推广。抓实养殖服务,做好科技宣传。在鱼种投放期、渔业生产季节,组织渔技人员进村、到塘、入户面对面服务,开展技术帮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力促养殖户利用现有水体,合理放养,紧抓鱼类生长有利季节,科学投喂、管理,提高单产。(二)提高渔业行政执法水平、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渔船安全。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人员定期对渔业养殖机动用船、用电及生产设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业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渔业防汛工作应对措施。全年共检查渔业机动用船51艘,签订渔业养殖安全目标责任书51份。(三)抓好鱼病防治,抓实养殖服务。在县内渔业生产重点区域设置鱼病监测点5个,对养殖鱼类疾病发生情况监测,结合历史监测资料和生产实际及时提醒养殖户做好疾病预防,防治重大病害发生。(四)抓管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规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加强监管,以养殖生产环节为重点,规范养殖行为,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使用禁限用兽药以及化合物行为。监督、指导养殖单位(户)建立健全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养殖档案。全年进行产地水产品快速抽检100个样品,并全部合格。(五)做好培训服务,奠定产业发展基础。及时向养殖单位(户)传达政府支持渔业产业发展政策,组织渔技人员进村到塘入库开展苗种投放、病害防治、养殖主推技术等服务指导,了解养殖单位(户)服务需求。全年组织渔技人员科技下乡140余次,发放池塘、稻田、大鲵养殖技术资料1700余份,开展技术培训15次,培训人员300余人。(六)依法治渔,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认真宣传贯彻“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及“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精神。组织宣传车沿河乡镇播放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录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在各河段桥头、村庄张贴标语,增强宣传广度与深度。全年共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次,出动车辆150余次,张贴宣传标语50幅,悬挂宣传条幅30份。(七)抓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服务。稻渔综合种养是我市水产业的重点工作,围绕这一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手册》,印刷1000份发放到各镇村及养殖企业。(八)注重科技投入,强化服务能力提高。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安排业务人员20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3期。抓实养殖服务,渔业生产季节组织渔技人员进村、到塘、入户面对面服务,开展技术帮扶活动,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产地水产品养殖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及质量抽检,保障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九)切实履行市县农业农村局授权和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2023年共协助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7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10份。录入水域滩涂养殖证信息管理系统53份,共1092.76公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一)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培育渔业产业,带动脱贫户增收,推行“企业+贫困户”为一体的渔业产业扶贫模式,帮助脱贫对象发展水产养殖业。引导大鲵养殖企业合法经营,开展多种方式人工驯养繁殖,实现大鲵资源保护与产业开发“双赢”。以名优水产品养殖,综合种养和大鲵等渔业产业,推进生产基地建设,做大做强。抓好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服务,技术帮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力促养殖户利用现有水体,合理放养,科学投喂、管理,提高单产。强化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养殖生产环节为重点,规范养殖行为,打击滥用添加剂,禁限兽药化合物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养殖单位建立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养殖档案,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二)取得经济效益。2023年我县水产品产量11533吨。养鱼面积1.62万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8万亩。水产养殖龙头企业20家,渔业专业合作社7个。池塘、水库、庭院养殖和工厂化养鱼养殖多种方式。大鲵养殖规模不断发展扩大,数量迅速增加,形成了南北山区主大鲵苗种繁育,平川区主商品鲵养殖,集中繁苗,分散养殖的发展格局。经初步统计,大鲵养殖规模已经达到500万尾。大鲵深加工企业三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产业化程度与生产技术水平不高。我县渔业生产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组织程度相对松散,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参差不齐,总体上还没有摆脱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为主的粗放式经营。龙头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和带动辐射力不强,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数量少,实力不强,运作不够规范,影响力弱。2、渔业基础设施薄弱。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养殖设备配备标准不高,池塘淤积、老化严重,部分池塘几乎报废;另一方面,我县养殖塘库具有农田灌溉的功能,水产养殖与农田灌溉用水存在矛盾,特别是干旱年份更加突出。(二)改进措施1、帮助养殖户做好养殖规划,提高开发质量,建成一批典型渔业示范户、示范点;安排业务骨干深入养殖生产一线帮助养殖户解决在渔业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难题。认真开展病害测报,加强鱼病预防工作。2、以国家强渔惠渔政策为契机,狠抓池塘标准化养殖设施改造,对基础设施老化、淤积严重的池塘,实施标准化改造,挖掘养殖潜力。抓水产良种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养殖户(单位)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苗种培育基地,增强与渔业生产相配套的鲢、鳙、鲤、草、虹鳟、鲟鱼、大鲵等品种良种生产能力。积极引导,政策扶持,加大项目、资金、技术支持和宣传力度等措施,培植渔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水产养殖适度规模经营。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开展技术培训和入户服务,提高养殖者技术水平与素质。2、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3、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确保生产安全。4、进一步加大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加强渔政执法,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5、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渔业的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授予2022-2023年度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