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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商州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4-03-28 16:53
单位名称 商洛市商州区粮食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粮食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等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储备粮、商品粮的储存数量、质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72号
法定代表人 祁丹军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商州区发展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93万元 10.6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稳扛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观念。二是进一步充实我区粮安考核领导小组工作力量,定期召开粮食安全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对标对表省市关于粮安考核具体要求,逐项自查打分,对标排查整改,迅速补齐短板弱项,确保粮食安全考核工作常抓常紧、高效推进。三是利用干部工作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刻理解报告中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提出的“全方位”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粮食系统落实落地、扎根生根。(二)强化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队伍能力素质。开展粮食市场价格违法专项检查和粮食收储企业共有计量器具专项检查行动,与市粮食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粮食收购企业30多个,现场责令整改5家,有效地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全力做好粮食购销和军粮供应工作。2023年全区粮食购入和销售量满足了我区城乡居民生活需求。我区军粮供应工作由中心粮站承担,工作中严格把关,并坚持选用国有大厂优质粮源作为军粮供应品种,超标准为驻商部队供粮。同时建立了军粮质量档案和军粮质量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设立专职采购、保管人员,做到检化验报告随货同行,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为部队官兵筑牢后勤保障基础。(四)粮食储备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一是及时安排落实储备粮轮换。按时完成区级储备粮轮换任务,分别于2023年3月和7月全部轮换出入库,圆满完成轮换计划。二是认真履行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主体责任,依据《商州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商州区2023年“双抢大会战”新产不达标小麦托底收购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我省2023年三夏“双抢大会战”精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坚决守住粮食食品安全、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三是积极推进商州区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和老旧仓库提升。商州区粮食储备库项目4月份开始动工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建立健全粮食应急网络,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按照市级下达我区应急成品粮油计划,选取商州区中心粮站、商洛市亨佳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落实应急储备大米380吨、面粉1200吨、食用油903吨,共计2483吨。二是针对商州辖区没有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实际,选定大型粮油经销企业,落实社会储备粮油共300吨,以确保应急之需。每季度安排执法人员对全区18个镇(街道)设立的2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销售价格、粮油质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全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粮食储备库信息化监管工作全面完成。按照省局整体安排,区粮食局积极实施粮库信息化监管,在6月底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全覆盖。同步实现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全面应用、业务全程线上办理;持续规范和深化应用,推进管理方式向数字化协同化转变。穿透式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二)积极开展粮食安全教育和爱粮节粮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警示教育会4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粮食企业领导班子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观看涉粮腐败警示教育片,学习中省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7起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粮食相关单位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积极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工作,区粮食局组织商州区粮安考核成员单位和粮食协会走上街头,陈列知识展板,向公众宣传粮食安全知识,通过商州融媒发布《爱粮节粮、反对浪费》倡议书,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余份,全面提高群众粮食安全和节粮爱粮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障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三、存在的问题(一)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是耕地保护工作责任书落实不到位,区镇村(社区)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但在耕地上实施耕种的主体没有得到监管,群众保护耕地职责不清,意识不强,普遍认为管与不管、种与不种只是个人行为。二是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不够健全,政策倾斜和经济补偿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够到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种积极主动性不够;三是加之违法成本低,造成违法占地甚至占用或破坏耕地现象时有发生,给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很大冲击。四是由于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较低,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发展集体经济,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致使耕地面积有所减少。(二)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近年来,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普遍上涨,粮食出售价格涨幅不明显,农民种粮收益不断减少。加之农村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劳动力严重不足。此外,我区地处山区,近年野生动物泛滥,对粮食作物危害严重,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从而造成了部分耕地荒芜。虽然国家实施了免征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等措施,仍不能调动部分群众种田的积极性,仍然存在耕地撂荒现象,出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措施(一)坚决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始终对耕地保护这个“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地块带坐标下达各镇(办),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开展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的问责和追究制度。(二)不断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抗旱防涝保粮技术指导,针对干旱造成的晚播粮食作物,持续强化服务,做到及时跟进,为农民及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田间科管、病虫害防治、农机操作维修等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积极宣传涉农补贴政策,及时兑付各类补贴资金,不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储备安全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一是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切实增强储粮安全。认真做好市级、区级储备粮轮换收购入库,提升粮食收储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辖区粮食储备安全;二是有力抓牢安全生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建立安全隐患和治理台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防止粮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全力做好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一是加强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保障物流畅通,确保市场供应运行正常,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行动有力。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主渠道作用,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充足,完善突发情况应对措施,提升粮食应急供应能力,确保应急供应不出问题;二是提升军粮供应服务保障能力,认真执行军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军供粮油采购、储存运输和供应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切实做到拥军有责、服务有情、运作有序、保障有力。(三)加大执法力度,提升依法管粮水平。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组织粮食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现场执法能力;二是紧盯执法流程,确保公平公正。规范夏粮入库、秋粮收购、储备粮专项管理、安全生产等检查流程,确保各执法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提升执法督查质量和效能。(四)积极开拓思路,推动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区粮业公司进一步盘活粮食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增加企业经营效益。一是上半年在中心城区新建一个综合超市;二是加快推进粮站西苑项目的招商工作,尽快投入运营;三是加快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打造成熟产业链,力争在3月初开始食品挂面试生产;四是加快粮食储备库建设,尽早实现粮食仓储“退城进郊”目标,全面解决原粮储备仓库老旧、仓储设施落后、库容不足问题,确保储备粮及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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