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环保督察办公室(略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做好略阳县环保督察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业务范围:对中省市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对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行督察;对辖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督察;负责本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考核。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车站路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超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万元 | 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狠抓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点一策,紧扣省市县《督察整改方案》,采取现场督查和书面督办相结合方式,持续跟踪督战,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按频次及时调度部门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向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机构报送问题整改新进展新情况,逐项对标销号。截至目前,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对标认领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主要包括县城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尾矿库“一库一策”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河道采砂规划治理、城乡污水处理工作、医废、危废、工矿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整改整治;17个信访件无反弹回潮情况。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认领的10个问题,3个完成整改,剩余的14座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3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2024年整改任务年内可完成,涉金属矿山治理典型示范项目长沟、寺沟硫铁矿整治按计划推进,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问题整改工作总体符合方案确定的时序进度;交办的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二)圆满完成上级督察督导配合协调任务。一是做好省环保厅汉中督察局来略督导调研各项工作。配合好驻汉常态化督导和下沉督察,据每次重点及时制定调研保障方案,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对调研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严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截至8月中旬,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配合省审计厅、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省审计厅关于县委原书记和政府主要领导离(在)任审计,保障省市联合执法检查、暗访环保督察涉秦岭问题督查检查,动态开展现场踏勘和动态清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印证资料等配合保障工作,全力做好资料调阅、点位核查、资料审核等工作。三是配合做好市纪委、市环督办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实地检查点位70多个(处)。对交办的问题点位,坚持事不过夜,组织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成立工作组,点对点逐一核查,点对点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及时得到有效整改。(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巡查。一是抓好日常督察巡查。坚持年有计划、月有重点、周有目标,围绕生态环保领域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强化督察问效,开展督察巡查30余次,发出书面督办单25份,督促整改问题30余件,推动各方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做好秸秆禁烧再巡查工作。在县大气办、生态环境局和各镇街日常督查检查基础上,对黑河坝至白水江高速沿线、硖口驿至北河沟国道沿线、白水江至乐素河沿江重点镇村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共巡查50余天(次),现场制止群众焚烧秸秆行为32起,书面交办问题3件,并要求上报了处理结果。三是组织开展联合再督查再督办。按照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要求,聚焦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变好目标,开展“督查的再督查、督办的再督办”,联合住建局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察;联合县大气办对全县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治理等工作开展联合督察检查;联合经贸局对废品回收行业进行督查检查;联合农业局对养殖企业(户)粪污处理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四)坚持结果导向,确保整改实效。一是重点问题,跟踪督办问效。县环督办针对当前突出生态问题整改,合理制定了督察计划,按轻重缓急,对河湖清“四乱”、大气污染防治、矿山修复整治等突出重点问题一周一督,对已整改问题一月一复查,确保整改成效。二是落实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落实交办、提醒、督办等制度,对发现的,限期办结,对交办后迟迟不到位或整改标准不高的,提醒、催办和督办。对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或上级多次督办迟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点对点”开展调度督办,约谈责任单位领导,并按要求将督查情况同各单位年终考核挂钩,发挥督察利剑作用。三是联动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针对突出环境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协查联动,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对各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形成联动督查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对全县环境质量提升起到了促进作用。(二)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对标认领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17个信访件无反弹回潮情况,确保县域整体环境治理成效稳固。(三)2023年优良天数350天,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优良率95.9%,位居全市第4;水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县城金池院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嘉陵江干流出入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境内8个支流断面均符合Ш类及以上标准,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前列;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全县环保督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但未开展综合全面的业务知识培训,人员力量不足,业务能力需要提升。2.改进措施:加强对现有环督办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及环保督察知识培训,提升对环保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环保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新的一年,县环督办将继续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改进督察方式,提高督察实效,层层压实夯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聚焦问题清单,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开展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跟踪督办问效,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二是持续开展工矿企业环保设施不满负荷运行、废水废气废渣乱排乱放、河湖清“四乱”、乱采滥挖砂石等突出问题督查督办,确保汉江流域“一江清水永续北上”和嘉陵江“上游担当”的政治责任。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易反弹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开展督查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四是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再督查工作,根据季节特点,不间断再督办开展扬尘治理、挥发性油气物、秸秆禁烧等整改整治工作。五是开展其他专项督察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