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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15:34
单位名称 城固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产权流转交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等工作。
住所 城固县大东街大七拐巷20号
法定代表人 翟敏
开办资金 150.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0.39万元 134.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7月19日办理变更登记,名称由原城固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变更为城固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原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变更为承担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产权流转交易,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等工作;开办资金由原88.53万元变更为150.38万元;举办单位由原城固县农业局变更为城固县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宣传。结合进知解及农经工作深入村组宣讲,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以普法培训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二是健全流转制度,强化服务管理。制定印发了《城固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实施细则》,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夯实了审查审核工作责任,总结报送土地流转典型案例一例。巩固土地确权工作成果,完成了与不动产登记局数据的交接,对全县土地确权纠错任务进行了摸底,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工作经费落实后即可迅速组织开展确权纠错工作。三是抓好农地纠纷仲裁工作。今年新聘任仲裁员25人,每个镇(办)调解人员不少于5人,每个村确定了3名调解员,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举办仲裁员培训1次,培训人数40余人。并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收到群众仲裁申请1起,受理1起,仲裁1起。(二)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一是整县提升家庭农场质量。全年开展培训313家900余人次。印发了《城固县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城固县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并为全县示范家庭农场制定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化、品牌示范管理、财务管理、雇工管理制度、家庭农场培训学习制度,印制了《城固县家庭农场生产服务记录簿》,规范家庭农场管理水平。大力推广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和“一码通”,截止目前全县家庭农场“随手记”注册825户,记账使用522户,“一码通”赋码381家,大部分农场注册“随手记”和申请了“一码通”赋码。二是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印发了《城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指导经营主体完成了新农直报系统的填报和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县培育农事服务组织1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14个,农机大户152个,从事农机操作人员3.6万多人。精心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组织镇村按时完成了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及系统上报、审核工作。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跨区域重复人员系统处理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城固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城农发〔2023〕28号),组成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专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大梳理、大起底”。通过采取“日统计日通报”调度机制和发工作提醒函方式,推动合同清收。截至目前,全县258个行政村,先后三次(4-5月、7月、11月)累计清收合同7217份,审查出问题合同6695份。村级完成整改6695份,镇级复审通过6695份,县级抽审18.14%,合同审核及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博望街道办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合同3份;县级合同清理专班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条,涉及合同29份。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2021年1月—2023年6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覆盖17个镇(街道)的26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112个村民小组(博望街道、莲花街道有经济活动和财务账目),被审计的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共计258人。镇(街道)组织审计的有244个村,第三方机构组织审计的有14个村。(四)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出实招、求实效,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加强“一户一宅”、“八不准”等宅基地政策宣传,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五)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干群的法制意识。落实并完善农民负担“四项制度”。一是全面提高涉农价费“公示制”质量和水平。二是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三是落实了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除按要求征订党报党刊外,其它报刊采取自愿订阅,限额发行,不准强行摊派;四是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六)抓好调研和统计工作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热点,积极开展调研。形成了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土地流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调研材料多篇,为工作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按时完成上报了各类农经统计年报和季报,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同时建好统计台账。按时完成上报了各类农经统计报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全县累计流转土地19.8万亩,流转率41.9%。已建成市级A类综合服务农事中心1个,申报市级B类综合农事服务中心3个,县镇村三级农事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新培育发展县级示范合作社12家,示范家庭农场24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成功创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农地确权纠错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不够规范。2.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落实农地纠错工作经费后,迅速组织开展确权纠错工作。二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指导及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对县镇两级辅导员、示范合作社理事长进行培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做好政策宣讲落实,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开展调解仲裁培训,妥善调处矛盾纠纷,提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质量。2、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和完善《章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模式、路径。3、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水平。继续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做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填报和动态更新工作。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组织开展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培训,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4、抓好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检查,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鼓励节约利用宅基地,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加大政策法规培训力度,以工作促体系建队伍,切实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5、精准严实完成好统计调研工作。做好各类农经统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产权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等相关报表。继续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调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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