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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28 15:30
单位名称
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供保障。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全部行政执法职责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责。
住所
府谷县天府路75号
法定代表人
赵跃飞
开办资金
27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8.07万元
533.79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6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良好,无变更。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一、工作完成情况:(一)破解“双拆”难题。“拆违”“拆迁”是顽固性难题,大队能在拆迁过程中实现“和谐拆”,并得到业主的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成绩的背后是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全年共拆除牛家沟、转龙湾、氮肥厂路、柴家沟等26处共计24000多平方米,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为拓宽提升城市道路扫除了障碍;还拆除电石厂、中银巷、沙川沟3处长期侵占道路和人行道的围墙300多米,打通了断头路。(二)持续发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县上创文要求,细化分解对应指标,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岗到人。工作过程中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全年共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200多份,清理规范流动摊贩8600余人次;加强对人行道机动车、摩托车、僵尸车、罩衣车、小黄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24387张,警告4832人次,拖移车辆456辆,对2000辆小黄车进行了挂牌,共计收缴罚没款260多万元。同时,根据“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全城区共施划1993个停车位和76个共享单车停车位,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拆除存在隐患及破旧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38处,冲洗脏污墙面、沿街门店牌匾256家,清理各类横幅736处。(三)扎实开展露天烧烤油污治理。常态化加强夜市油烟污染治理,对不规范使用、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摊位责令限期整改,共规范店外经营夜市434余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摊位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53份,整改53家。(四)认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受理、解决了市民投诉和求助困难等事项。今年以来我大队共接到群众来电536余次;回复县长信箱60件;回复百姓问政4件;回复“12345”便民热线125件。做到每件及时回复,及时反馈,回复处理率达100%,有力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五)完成3个乡镇危房鉴定和5户危房改造验收。(六)加强城区流浪犬和马匹管理。实现收容工作闭环管理,做到“入库明、出库清、无害化”,全年管理流浪犬143只、马匹21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大力推行“721”工作方法,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式,办理免罚案件125宗;依法立案查处住建物业领域行政处罚案9宗,有效推动物业管理逐步规范化。(二)违法建设治理推进有力。违章建筑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一年来我大队攻坚克难和谐拆除违建26处24000余平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改善了周边环境秩序,推进了城市更新,取得了严格执法与社会和谐稳定双丰收。(三)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一年来我大队持续抓好人行道乱停车、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露天烧烤油污治理等整治,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存在不足:一是对党员的管理上还有些缺位,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党员学习活动开展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规范建设上抓得不够细致。三是在抓党建工作方法不多、创新不足,政治引领力、组织战斗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优化调整党务干部队伍,配强党建工作力量,聚力激发党组织活力。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党建活力,持续用力深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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