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协调、指导各镇、办执法中队履行执法工作,负责镇、办综合执法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综合执法过程中重大案件的查处,执行临时性、突发性执法任务;负责全区城建规划和综合执法案件的督察督办;承担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整治和执法事项。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柯 | |
开办资金 | 9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7.33万元 | 56.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区城管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进区数字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对接工作。全年区智慧城管共受理案件868件,处置办结865件,结案率99.65%。平台受理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320件,结案320件;微信举报案件316件,结案314件;视频巡查发现问题186件,结案185件;12345转办案件46件,结案46件。(二)巩固提升中心城区市容严管区创建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清理流动摊贩4500余处、出店经营2300余处、夜间督查登记乱象500余处、联合各镇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20余次,为群众生活、生产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组织对天汉大道、民主街、西大街等路段进行巡查监管,对占压盲道及乱停放车辆进行劝离,对违停车辆下发违停告知单2412余张。按照2023年市考区下达新增停车泊位750个目标任务,全年新增停车场49处,施划停车泊位2172个,其中区城投公司经营性37处、泊位1537个;各办事处利用闲置土地设置停车场1处、泊位40个;区城管局审批、备案10处、泊位350个(其中:专用性车位66个,用地范围内284个);在建停车场项目竣工1处,施划停车泊位245个(张万营八组立体停车场)。加大共享单车(助力车)精细化管理力度。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处点1269处(其中虚拟电子停车围栏886处,施划规范停放标线点位383处)。全力保障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成投运。全年已相继在各镇办人口聚集区(商场、小区等)设置投运充电桩60余处,充电枪116个,其余正在推进建设。在2023年9月由交通局牵头建立了共享单车联席会管理模式,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汉中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是巩固火车站执勤岗亭示范创建成效,纠正车辆乱停乱放1020余起、教育驶入广场车辆850余辆,帮助有困难群众和咨询520余起,对广场周边商户提出管理要求220余次。(三)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散煤治理。加大设卡查纠和机动巡查力度,“禁燃区”内镇、办共设置禁煤卡点21处,杜绝有烟煤销售车辆进城区销售。全年共查处“禁燃区”流动售煤问题48起,处罚5起。二是持续实施“清炉”行动。全年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000余家次,查处12户使用煤炉的经营户。三是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全年共检查餐饮商户7817(家次),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262起,处罚7起。四是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全年共查处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90起,实施处罚41起。五是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共检查施工工地500余家次,查处施工扬尘问题4起,实施处罚1起。(四)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根据“百日会战”总体要求,对标“创建”全面动员部署,加强食品小摊贩监管强度。二是对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提醒告知,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三是面向经营主体开展相关培训,降低食品小摊贩基础薄弱的制约因素,强化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的深度。(五)持续开展违建治理行动。组织对中心城区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汉台区明元骨科医院、汉水名城阅府违法建筑2处,拆除面积200平方米;对中心城区内7处刚完工建成的小区,做好登记并及时约谈开发公司负责人,要求后续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出现乱搭乱建现象。(六)加强公建项目批后监管工作。组织对62处在建项目跟踪监管,对7处建成项目进行调查,其中4处立案调查;对已建成项目中5处要求提供未按规划审批手续,1处下《责令停工通知书》、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理公建项目各类投诉12起。重点办理6起关于市区两级处遗案件解决老百姓办理房产证问题。(七)严厉查处人行道施工围挡和建筑垃圾污染排放。一是全年共行政许可临时施工围挡16处,临时施工用房、临时展厅各1处。在巡查中发现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施工围挡占用人行道21处,已整改21处。二是强化占道活动管理,全年共备案登记中心城区单位、商户宣传促销937起,接待咨询136起,查处未经备案登记26起,不符合备案标准33处。三是对建筑垃圾污染排放整治。建立排查点位清单,实施滚动销号,建立核查验收清单。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进行督导、检查,共计12处,目前已整改到位12处。(八)做好重大活动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对来汉考察、省、市领导来汉检查工作调研路线、国卫复审路线、慰问路线、油菜花节、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线路巡查,完成观摩、检查线路市容市貌保障工作共计10余次;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城警联动”20余次,对城区市容市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整治。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汇聚工作合力维护市容秩序,让城市管理既有尺度更有温度。围绕广告牌匾暨标识标牌、“城警联动”交通整治、共享单车管理、流动摊贩规范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印发了20余项工作制度,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16次,累计拆除楼顶户外广告216处,清理市容乱象3.69万次,拆除各类违建临建26处、6487平方米;按照2023年市考区下达新增停车泊位800个目标任务,共组织设置各类停车场49处,施划停车泊位2172个。同时,按照下达的70个充电桩任务,设置127个,超额完成任务。张贴违停温馨警告单2880张,取缔私设停车场23处,清理移交废弃汽车20辆,还原“城市天际线”,畅通道路交通,大力提升城市颜值。(二)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排查治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12处、7万余立方米。大队获得荣誉情况:2023年1月,被汉台区委、政府授予“转作风稳经济增长,优服务强市场主体”先进集体;2023年3月,被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3年4月,被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依据《民法典》274条和3月1日实施的《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目前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过程中存在土地权属争议,一部分占用城市公共资源,一部分占用产权单位用地范围时,业主争议较大,矛盾突出,导致部分符合设置停车场条件的无法正常施画停车泊位。(二)改进措施:一是挖掘停车资源,利用拆迁空地、闲置土地施划停车泊位,整合设立停车场规划及管理机构,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停车资源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攻坚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集中力量采取脚步丈量方式逐街逐路开展摸底排查,精准完善每一个停车场应知信息;完善停车场基础设施,加快对中心城区符合设置停车场的路段做到科学规划、规范设置。四、2024年工作打算(一)持续推进汉台区数字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督促各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及智信APP,达到执法过程中及时回传数据,及时处理工单;加强“智慧城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立即派遣、迅速处置,解决中心城区各路段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二)全力巩固中心城区市容整治成效。一是加强对各镇、办城市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城区及各镇(办)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进行巡察、拆除和更新设置。二是对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加大巡察和行政处罚,加强共享单车管理,以及“僵尸车”清理整治,加强文明停车专项整治力度,增设停车泊位,全力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三)配合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各镇办执法中队巩固清炉、油烟污染治理成效;持续实施清炉行动,排查小餐饮商户使用煤炉的情况;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检查违规运输渣土车辆;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摸排调查餐饮单位,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四)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对城区部分路段临时施工围挡,符合城市规划和设置标准的进行规范,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实施清理拆除。(五)加强公建项目批后监管工作。查处各类公建项目中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临时建筑、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对各镇、办城管执法中队规划执法开展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六)严厉查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对擅自开挖人行道、破坏市政设施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七)做好协调保障工作。配合创建部门全力保障各项创建复审检查工作,督促各镇、办执法中队开展市容整治,完成各项大型活动和各级领导来汉视察调研应急管理保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1月,被汉台区委、政府授予“转作风稳经济增长,优服务强市场主体”先进集体;2023年3月,被区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3年4月,被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