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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15:07
单位名称
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宗教院校提供指导服务,引导宗教院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在教学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解决其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前大楼11楼
法定代表人
杨威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13万元
67.12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流程对开办资金进行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省民宗委党组的关心指导支持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宗教事务条例》《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2023年目标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一、依法加强对宗教院校的管理服务1.切实加强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一是印发《陕西省宗教院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宗教院校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二是赴宗教院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详细解读二十大报告的总体框架、重要提法和主要精神等内容。三是举办第九届全省宗教院校专职教师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提升宗教院校专职教师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加强宗教院校之间的联系。四是指导宗教院校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周”活动。五是指导宗教院校赴宝鸡、汉中、延安等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教学活动,进一步激发宗教院校师生的爱国热情。2.加强宗教院校公共课建设一是指导法门寺佛学院、陕西天主教神哲学院和陕西圣经学校与省社科院相关院所签订公共课教学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公共课教师队伍,规范宗教院校公共课教学。二是赴各宗教院校开展宗教院校公共课程教学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指导宗教院校进一步加强公共课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指导宗教院校做好公共课考核,审核其上报的公共课教学总结。3.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一是组织举办了首届宗教院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释经比赛,有效推动了宗教院校宗教中国化研学活动走深走实。二是指导陕西道教学院和陕西天主教神哲学院分别成立道教中国化研究中心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究中心。三是指导宗教院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我国宗教中国化专题讲座,承办学术研讨会。四是指导宗教院校编印论文集,进一步推动研究成果转化。4.提升宗教院校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干部赴宗教院校开展驻校办公,对宗教院校教学、管理和安全等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以宗教院校领导班子为重点,组织召开宗教院校负责人季度学习交流会。三是组织宗教院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赴外省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办学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动宗教院校管理规范化。二、规范中心内部管理(一)不断完善中心自身建设一是向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中心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完成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审工作。二是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及考核结果备案。三是完成了中心2023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核定工作。四是完成两名试用期工作人员的转正工作。五是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和预算编制工作等财务工作。(二)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交流研讨,结合宗教院校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并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大家的思想动态,经常性提醒教育。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能力。三是坚持抓作风能力建设,教育引导大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化“五星级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按时收缴党费,按期完成支部换届,将一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同时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节日廉政教育;坚持党风廉政重大事项报告要求,2023年中心未出现任何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及违纪违规事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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