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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3-28 14:42
单位名称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执行国家河道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制定县域河道综合整治、划界、确权、开发利用等整体规划及部分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管理河道范围内采砂采石,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全额上缴财政。负责单位的日常事务决定和部署,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拟定巡查、处理、反馈、督查、考核等管理制度,组织考核、监督、统计河长制等任务落实。承办水务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延川县城南关水务局楼
法定代表人
樊陆虎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51万元
2699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河道管理站(延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制定印发了《2023年延川县深入开展河道水生态环境“三清一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违规种植“小菜园”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累计出动899人次,开展了20余次全方位、全时段的排查整治,巡查河道长度达1000余公里,整治“四乱”问题16个,清理违规种植“小菜园”8处。沿河各镇街(社管中心)、河长办组织人员对河道垃圾、水藻等进行清理,动用机械20余台,清理岸线长度300公里,清理河藻、河道垃圾200余吨。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净化行动,一大批影响河湖面貌、危害防洪安全和损害河湖健康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组织县镇两级河长督查人员联合相关部门主动出击,逐河段,逐排口,排查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累计下发交办函35份,预警函8份;修复临时污水收集池12座、清运河道垃圾46处、整治污水直排口16处;并积极推进杨家畔国控断面清涧河流域延川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程尽快完工投运。2、今年国家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反馈我县184个疑似河湖“四乱”问题、省河长办第一次明察暗访反馈我县4个问题和市级第一次市级明察暗访反馈我县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市级销号。市级第二次明察暗访反馈我县的6个问题,其中1处不在我县辖区,实际为5个问题,目前已全部通过市级核验。针对河道“四乱”、污水直排偷排、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等问题,行业部门和属地镇街联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查处涉水违法行为1起,现场制止2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和整改通知1份,罚款800元,有效打击了河道违法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坚持以“河长制”保障“河长治”,使清涧河等主要河流水质有持续不断改善。境内河流水质持续改善。今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坚持以河长制为总抓手,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河湖“清四乱”等各项重点工作。今年1-11月份清涧河杨家畔国控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其中1-2月份为V类,4月份为Ⅳ类,其余均为Ⅲ类水质,预计全年平均水质可达到Ⅲ类,全县水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了全县主要河流水域水质稳得住、不反弹,能达标。2、县委、县政府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水污染防治等专题会议,对河湖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了县、镇、村三级河长巡河职责。王书记赴清涧县就清涧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座谈会商1次,调研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4次;高县长调研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4次,到市政府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1次。全县各级河长均能积极开展巡河检查,并深入河流水域现场检查指导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根据包抓镇街县级领导调整情况,于9月8日重新发文明确县级河湖长。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14次、镇级河长巡河1781次,累计巡河解决问题98个。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镇街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基本等靠河长办排查交办,对中省市反馈问题重视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致使我县河长制工作在1月份、2月份、6月份全市排名靠后。同时,河长责任夯的不实,巡河频次不够,且巡河记录多有雷同,对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够及时上报,保护河湖水域“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不到位。改进措施:各级河长要作出表率,严格落实“县级河湖长每月巡河1次、乡镇级河湖长每周巡河1次,村级河湖长及巡查员保洁员坚持日常巡查保洁”要求,做好巡河笔记,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河长。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对本辖区和本行业内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四、下一年工作打算: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紧抓机遇,上下一心,迎难而上,各镇街落实长效排查整改机制均不到位,辖区污染源排查靠等污染督查巡查小组反馈,没有做到主动排查整改,开展河道碍洪整治和污染源整治不扎实,导致近期污染源问题反弹严重。各镇街、各村组(社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及时、上报迅速、整改到位。努力改变居民群众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等陈规陋习,充分发挥河湖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民助力河湖管护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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