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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延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川县农村产权调解仲裁办公室、延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发布时间: 2024-03-28 14:33
单位名称 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延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川县农村产权调解仲裁办公室、延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农村经济形势分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农村耕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及财务审计等工作职责。
住所 延川县农业综合服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 张兴茂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29万元 26.3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延川县农经站紧盯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延川县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不断细化目标任务、夯实目标责任,竭力注重与各镇街及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一、开展业务活动范围(一)狠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2023年,全县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04个、家庭农场572个,其中2023年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家庭农场39个、社会化服务组织7家,指导农业企业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家庭农场25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单25张,签订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协议28份,筛选出的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已完成2023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项目有力的促进了产业化的发展。(二)开展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按照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延川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延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补充方案》及《延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专项监督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农办牵头,经发、司法、审计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合同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全县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51幅、宣传标语220余条,发放彩页12000余份,印发《土地合同承包管理办法》15000本,在县级新闻平台发布10篇以上工作信息,微信、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200次以上;共收集各类经济合同5743份,涉及金额1.11亿元,审查出问题合同5510份,已整改5471份,县纪委监委共查办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问题33个,追回村集体土地578亩,收回固定资产58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1万元。(三)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3年延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33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总投4947.05万元,涉及26个行政村,3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每年每村村集体收入均可达到5万元以上,受益总户数11951户、受益总人数32178人。2023年共消除村集体经济薄弱村37个,全县163个村集体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按期完成省市下达指标任务。(四)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对标对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骤,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巩固关庄镇甄家湾村、贾家坪镇马家湾村、贾家坪镇刘家沟村、乾坤湾镇古里村等闲置宅基地改革的典型做法,主要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盘活闲置宅基地、搭建创业平台盘活闲置房屋等方式进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2023年,全县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38亩,闲置窑洞135孔,涉及农户45户,新增就业岗位15个。贾家坪镇磨义沟村通过租赁将闲置宅基地盘活为民宿、农家乐,共盘活利用闲置窑洞24孔,村集体经济大幅提升,农民增收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开展土流流转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工作,不断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制定了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样本,印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法》15000份。2023年共流转土地3850亩。(五)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163个行政村24848户共计333870.25亩,补贴标准50元/亩,合计兑现金额16693512.5元;补兑2022年永坪镇66户448.7亩,兑现金额22435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涉及163个行政村13054户,共计175313.36亩,补贴标准7元/亩,合计兑现金额1227193.52元。2023年,玉米大大豆复合种植共涉及永坪镇、文安驿镇、贾家坪镇、关庄镇4个镇,补贴面积共8000亩,每个镇2000亩,每亩补贴200元,共兑付资金160万元。(六)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2023年,全县能繁母猪总任务13000头,完成投保6636头;育肥猪总任务146121头,完成投保70916头;苹果总任务43394亩,完成投保19679亩;玉米总任务54400亩,完成10724亩;公益林总任务463000亩,已完成314468.25亩;红枣总任务47000亩,完成14847亩,共理赔资金620万元,确保了农户损失降到最低。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全县累计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04个,省级示范社4个,市级示范社44个;累计认定家庭农场572家,其中省级家庭农场4家、市级家庭农场19家,为全县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合作社累计发展红枣12700亩、苹果19100亩、设施大棚680座、养牛2700头、养猪68700头、兴办各类实体17家,合作社产业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了产业基础。二是探索形成了光伏带动覆盖式、旅游带动股份式、土地流转托管式、闲置资源开发式、盘活资产发展式、优势资源经营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六式”增收路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254.88万元,平均每个村的集体收入达到138.83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入5至10万元的村有86个,10至20万元的村有52个,20万元以上的村有25个。三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163个行政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7.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6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4.55亿元、资源性资产59.14万亩。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47万户、13.7万人,登记个人股东13.7万个,设置股权13.84万个,发放股权证书2.22万本,量化资产52114.08万元。163个村均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完成了赋码登记,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书,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各村均制定了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完善了规章制度,集体经营性资产全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二)土地规模流转融资难。农业规模经营前期投入较大,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三)返乡创业人才短缺。(四)闲置宅基地盘活开发利用率较低。(五)土地确权测绘费未结清。(六)政策扶持需进一步完善。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不健全。整改措施:1、强化服务职能,健全流转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流转程序,不断完善流转服务体系2、加强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3、出台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培育。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培训,逐步培育一批懂农业、爱农村、会管理的乡村人才。4、强化宣传引导,摈弃形旧思想。5、积极筹措资金,督促查漏补缺。6、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支持力度。要通过财政项目、信贷、减免税收、用地水电等措施,不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积极推进以“三变”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标对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键环节,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不断修订完善各行政村集体《章程》;根据《延川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本村“三资”管理办法,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运营;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二)积极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改革。按照中省市关于闲置宅基地改革的要求,积极总结农村闲置宅基地试点试验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改革工作经验,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典型案例。(三)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出台并完善政策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合同,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承诺书,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他权证书、见证书,与农业银行合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四)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建设步伐,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尽快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镇街农经站负责辖区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服务工作;村设立联络点,负责信息收集、初审、报送工作,逐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五)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扩大新型经营主体规模,规范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农民合作社信息宣传服务平台app、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2024年新增农专业合作社30家,家庭农场24家。支持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体,扩大合作规模。(六)做好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2024年建成延川县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服务大厅,聘请土地仲裁员20名,积极开展土地纠纷仲裁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土地仲裁员执法水平。(七)做好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银行借款财政贴息工作。统筹利用县级衔接资金、省级果业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约400万元,对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新增的与苹果、畜牧、设施农业、小杂粮产业种养或加工经营密切相关的银行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的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银行借款财政贴息,通过政银担联动及财政投入方式创新,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链进一步发展壮大。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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