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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发布时间:
2024-03-28 14:31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办理婚姻登记、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婚姻登记数据库等业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西大街36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斌
开办资金
6.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8万元
5.79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稳步推进婚姻登记“跨县区通办”“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工作。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厅关于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通知》要求,南郑区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11日实施内地居民“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年完成跨区县办理结婚登记22对,跨地市办理3对,跨省办理2对;离婚登记跨区县办理8对,跨地市办理1对,跨省办理1对。(二)按计划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按照民政局关于婚俗改革实施方案,婚姻登记处全面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工作,利用大厅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相关内容,在婚姻登记高峰日(2月14日,5月20日,7月7日)邀请局主要领导开展集体颁证活动,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为新人开展婚前心理健康辅导,为新人们送上祝福并传递文明新婚俗,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引导新人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摒弃陈规陋习,抵制铺张浪费,坚持文明婚庆,拒绝婚闹行为,树立新型婚俗观。(三)紧紧围绕落实《汉中市南郑区开展“三个年”活动工作方案》加强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纪律建设,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按照“五种能力、六个整治”对标自查,全面梳理问题开展自查整改,有力推进“进知解”工作实效。全年通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工作,婚姻登记办件合格率达100%,办理婚姻登记业务4384对,其中(结婚登记2503对,离婚登记711对,补发结婚证件1136对,补发离婚证件32对,撤销婚姻登记2对),查阅婚姻档案328件,回复协查函及民情热线咨询50件,家庭关系辅导15对,较好地履行了婚姻登记工作职责。(四)巩固后勤服务平台建设成果,使群众办事不出大厅即可完成办理。大厅“窗口”先后印制了便民服务《告知书》1500份,赠送“幸福万家”《婚期》《孕期》《育期》等科普丛书300套。制作电子宣传展示屏,设置了家庭婚姻关系咨询调解室、电子显示颁证台等专门设施,使便民服务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同时,还利用大厅的电子显示平台,对办结的婚姻登记事项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全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4384对,其中(结婚登记2503对,离婚登记711对,补发结婚证件1136对,补发离婚证件32对,撤销婚姻登记2对),查阅婚姻档案328件,回复协查函及民情热线咨询50件,家庭关系辅导15对,婚姻登记办件合格率达100%,较好地履行了婚姻登记工作职责。跨区县办理结婚登记22对,跨地市办理3对,跨省办理2对;离婚登记跨区县办理8对,跨地市办理1对,跨省办理1对。法治社会,从我做起。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婚姻关系咨询、撤销婚姻行政诉讼案办理、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协查婚姻登记信息等项工作的开展,为全区辖区内的群众服好务,有效地促进了依法办事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婚姻政策法规的群众知晓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也为家庭、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在岗人员教育管理存在不足,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有管理松懈的现象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凝聚力。(二)改进措施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整治、加强督促检查、构建长效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开展常规性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工作,认真完成婚姻登记工作任务,让群众满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抓好队伍建设,注重人员培训学习,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二)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常规性工作,保证办件合格率达100%。同时,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以纪律约束队伍,持续推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三)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按计划、按进度确保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有序开展。(四)稳步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五)持续按计划开展婚俗改革工作。(六)按计划创建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七)完成好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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