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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11:28
单位名称 志丹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住所 志丹县城南
法定代表人 付永强
开办资金 2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7万元 6.03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严格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21〕120号)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出台了《志丹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针对贪污腐败、工作作风、机制建立、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治理,有效净化了工作环境和服务水平。具体工作中做到“一落实三规范”:即: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乡镇政府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受理、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和审批的责任主体,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规范民主评议。乡镇组织村民代表组成15人以上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并通过居民家庭信息核对,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全面纳入保障范围。规范公示程序。全面落实村级评议,镇(办)调查审核,审批和“三级两榜”(县乡村三级将拟报对象进行7天的公示和县乡两级将最终审批结果在居民长住地设置公示栏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制度,并形成了长效机制。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城乡低保对象实行统一备份档案管理制,规范申请、承诺、授权委托表及入户调查、审核审批表,乡镇存档一份,县级将审核资料存档。全县现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063户4818人,其中城镇374户654人,截止目前发放资金516.5747万元;全县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689户4164人,截止目前发放资金2266.082万元。按照市上要求,从2023年元月份开始起提标,对低保金按月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形式及时给予发放。全年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782.6567万元。(二)临时救助扎实有效。严格按照《志丹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实行“个人申请、乡镇调查核实、会议研究、文件审批、卡通支付”的方式,对于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由个人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进行核实后报乡镇(街道办)调查审核,由村、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情况属实的,上报县社会救助办,然后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提交民政局会议研究确定救助金额。符合多种救助情况的,按照救助限额最高的一项进行救助。一年来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460多户(人次),发放救助金114.9278多万元。对于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进行了全面救助。(三)特困供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特困供养人员自主选择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救助供养逐步由传统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变为物质帮扶与日常照料、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等非物质供养服务相结合,“一卡一证协议”全面落实到位。健全了分散特困供养照料服务工作机制,对现有的272户290名(其中集中供养73人)进行了逐一核查,落实特困供养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201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57人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32人。并落实照料护理补贴。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45.419万元,其中供养金257.5204万元,护理费87.8986万元。四是低收入家庭认定科学精准。严格按照《延安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延市民发[2021]5号)文件精神,认真核实家庭收入,特别是对于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家庭贫困的家庭贫困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规范认定程序,对于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建立了规范的档案资料,确保收入来源准确真实。同时,为了全面加强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对于因疫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要适时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截止目前,累计认定城乡低收入户282户624人(城市7户20人,农村275户604人),从2023年7月份起,每人每月5元标准,全面落实到位,半年累计发放15.2725万元。并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做到随时调查核、随时纳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强化自身建设,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为了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兜底作用,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服务能力,我们从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入手,全面加强了各项政治建设。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突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纪律约束: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让群众来监督,紧紧围绕救助为民这个核心,坚决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单位发展的大事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特别是在临时救助工作和城乡低保受现调查中,严格按政策办事,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及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了财务监管:对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都能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切实加强管理,救助经费的开支坚持班子会议集体研究,“五笔会签”制度,做到票据、印章、收支帐齐全,严格杜绝了违纪乱支现象。五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主题。同时,坚持从查排问题入手,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和领导班子能结合自身实际,对自己在党性党纪、执行“八项规定”和自身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每月结合工作、学习情况,制定了“问题墙”,逐条列出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夯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职责,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做到了聚焦问题准确,整改问题明确。坚持立知立行、立行立改,赢得了组织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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