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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4-03-28 11:26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障救助对象权益。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负责救助对象的临时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安置及返乡服务工作协调省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项其它救助
住所 榆阳区助民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开办资金 579.5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80.44万元 1913.72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业务情况积极开展创建“AA”级档案室为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保障受助人员和救助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救助管理机构在对流浪乞讨求助人员进行甄别和实施救助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保存完整。对救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李秀娥、苏宏珍负责救助档案工作,确保救助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救助档案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2023年9月,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被陕西省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AA”级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根据市、区爱卫会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机关单位卫生标准的要求,我站把创建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使创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终有检查、有总结。成立了由站长刘军同志任组长,副站长胡春梅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成员为组员的创建区级卫生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由副站长胡春梅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推动了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三)党建引领,回访工作见成效。在区民政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直机关2023年工作要点及区民政局党总支2023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领航,注重找准党建品牌创建的切入点,打造学习型党支部,把稳思想“定盘星”、打造服务型党支部,织好救助“保障网”、打造廉洁型党支部,筑牢廉政“防火墙”、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夯实党建“压舱石”,形成了“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党群融合”的工作新格局,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救助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创建,全面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有效、妥善做好受助返乡的榆阳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开展实地回访活动。通过对受助人员的信息收集、整理、登记,建立了易流浪乞讨人员走失数据库,采取一对一实地走访的方式,及时关注其生活、家庭状况,并督促其监护人履行抚养及赡养义务,通过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无缝联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纳入网格管理,对易流浪走失人员的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我站源头治理大回访共计回访受助人员20人。建立榆阳区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全年共计回访受助人员65人。(四)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治是一大难题。我们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落实了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榆林市精卫中心(榆林市第五医院)和榆阳区安定精神病医院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指定医专附属医院、榆林市第三医院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全年我站共救治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53人次。各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多措并举,使我们的救助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同时也给大美榆林城市消除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五)精心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我站积极开展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主题的2023年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6月19日邀请区民政局领导、特邀义务监督员、合作医院代表、媒体记者、爱心人士等30人入站交流指导。我站工作人员介绍了救助站救助流程、救助方法、工作范围、救助对象及受助人员的日常生活等情况,来访各界群众还参观了救助站男女救助区、受助人员活动区等场所。(六)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为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和生活权益,根据民政部和省、市、区民政部门关于做好“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要求,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从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加大夏季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劝导工作,确保其安全过酷暑。街头、站内求助人员发放食品、饮品640份。在这里,呼吁倡导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到关爱救助服务活动当中,让我们奉献小爱,汇聚大爱!“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以来,我站街头救助出动工作人员216人次,出动车辆72车次,站内救助72人次,发放救助引导卡350份。通过网络媒体及抖音公众平台发布求救热线和服务指南,确保救助区域的全覆盖,全面进行救助政策宣传,对于人流密集地段,向周围商铺、便利店发放救助引导卡片,方便广大人民群众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及时与救助站值班室取得联系,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我站24小时救助热线电话0912---3822537。(七)“智慧寻亲”,照亮温暖回家路。深化“智慧寻亲”,拓宽寻亲途径。利用各信息平台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和今日头条推送4人成功寻亲3人。对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3名人员,已顺利护送返乡,使走失人员回归家庭,让爱回家。1名寻亲失败,报请公安做DNA比对,无法查询身份,按照政策已落户安置在榆林市榆阳区中心敬老院。(八)持续开展回访工作。为全面、有效、妥善做好受助返乡的榆阳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的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开展实地回访活动。我站源头治理共计回访受助人员20人次。建立榆阳区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共计回访受助人员65人次。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 2023年我站共救助498人次:站内救助496人次,男427人次,女69人次,站外救助2人次,男2人次;本省籍198人次,外籍3人、其他39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8人次,老年人111人次;肢体残疾31人次,智力残疾10人次,听力残疾1人次,视力残疾9人次,语言残疾4人,疑似精神障碍43人次,疑似传染病1人,行动困难7人次;自行离站373人次,护送返乡95人次,其他方式离站28人次;救助危重和精神病到定点医院治疗53人次。没有发生冻、饿、伤、死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高质量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三、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创新性缺乏,服务模式单一,效率滞后,服务质量不够高,社会大众不理解,时有投诉等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接受、管理、安置返乡流程。在接收入站时,发现有身体及精神疾病的受助对象,及时协调定点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在管区滞留期间,照顾好饮食居住的同时,也要关注到受助对象的心理健康,不定时进行交流疏导。关注受助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受助对象的个人信息档案,方便后期受助对象的寻访安置工作顺利开展。(二)探索区域“中心站”服务模式。就是以榆林市榆阳区救助站为区域中心,实现优质的服务体系向各县站辐射,帮助带动周边县级救助站解决救助寻亲、滞留人员照料安置难等问题,对救助资源进行再调动、再分配,目的就是要打破救助“高地”与“洼地”间不平衡,实现资源有序流动,从而实现救助站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三)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工作。深化“智慧寻亲”,拓宽寻亲途径,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头条寻人”、“人像比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DNA比对、微信公众号、救助寻亲网、寻亲热线等方式开展寻亲服务,按照“严流程、明类别、精操作”三原则开展“人脸识别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转作风、创一流中践行初心使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见效,保证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后生活有人问、有人管、有着落。救助站实施“阳光救助”为受助人员铺就“温暖回家路”。(四)持续开展易走失人员的回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易走失人员回访工作体制。一是进一步了解易走失人员政策落实情况及生产生活稳定情况;二是提醒亲属加强对易走失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再次外出流浪,源头得到良好的治理;三是扩大了救助政策覆盖面,提升了易走失人员及其家庭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五)精心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通过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提高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通过多媒体渠道,全方位展示救助理念和政策要求。通过参观提问,引导群众理性施舍,抵制职业乞讨和跑站骗助行为。宣传民政救助政策、法规,及时救助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帮助其安全度过高温炎热的夏季和寒冷的冬季,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受助群体实施更加积极主动,更为人性化的保护性救助。(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可度。现阶段仍然有许多群众,对救助管理站的工作职能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我站的工作存在误解。对此我们要大力进行宣传,通过公益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美篇、发放宣传册、拍摄宣传视频等多样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到救助站的具体工作内容,在避免因误解产生挤占社会资源,浪费救助资源,耽误救助服务正常开展的同时,提升社会影响力,社会认可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