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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3-28 11:02
单位名称 志丹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宅基地管理等工作;农业新型主体的培育和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等;农村经济统计和调查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志丹县政府前楼二楼224室
法定代表人 贺红斌
开办资金 28.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7.22万元 39.61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市农经站指导和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中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一、经营主体。全县共发展家庭农场3291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8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9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633个。(一)先后迎接了城固县、眉县、华州区、兴平市等来我县学习考察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范等方面工作。(二)开展家庭农场认定及生态农场、示范农场申报工作,新认定家庭农场110家,申报生态农场2家(志丹县纸坊太阳湾弘乾苹果种植家庭农场、志丹县新绿养羊家庭农场);推荐志丹县文斌种养家庭农场等11个家庭农场申报第十三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三)继续做好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及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普及应用。截至目前,“一码通”赋码382个,“随手记”注册使用36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县在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86个,已认定省级示范社4个、市级示范社35个,现已录入陕西农民合作社信息宣传服务平台165个,全县农民合作社基础信息数据库已初步搭建。推荐志丹县陈德智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志丹县瑞棋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志丹县任华大棚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志丹县德裕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第十三批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省级示范服务组织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县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了认真遴选,会同服务组织所在乡镇通过实地调查、综合评审,推荐志丹县陈德智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志丹县杏河镇牛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志丹县红山坡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志丹县厚德农林牧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合作社申报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省级示范服务组织。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完成2022年清产核资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审核、上报。2022年度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2.9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9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01亿元。(二)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拓展村集体经济“1551”发展模式,2023年全县集体经济收入预计突破1700万元,百万元强村达到3个,50万元以上村达到6个,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清零。(三) 2月15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农村产权交易指导处副处长苏晓宁一行来我县调研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营及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副处长靳程飞、延安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刘刚、志丹县县委副书记王子信、志丹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文富等人陪同调研。(四)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陕农函〔2023〕318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在全县开展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把财务审计工作纳入合同清理的重要内容,一并督导。经审计,我县7镇1街道办、5个中心、共109个行政村全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被审计总人数109人,其中村“两委”负责人109人,农村集体经济负责人109人(我县109个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全部由村支书担任),审计涉及资产资金总额25777.02万元,此次审计中我县未发现违规违纪案件。(五)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纳入县委“三个年”活动和纪委监委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共制定工作方案123个、成立工作专班123个、督查组7个、组织召开培训会110场、签订《干部承诺书》122份、张贴公告873份、张贴宣传标语100条、发放致村民的一封信7000余封,市级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1次,县级督查2次;截止目前共收集合同5067份,登记建档5067份,已审查合同5067份,审查出问题合同2168份。下一阶段将审查整改意见反馈镇办(中心),并督促镇办(中心)开展整改,县级工作专班按10%比例抽查各镇办(中心)问题合同整改情况,抽查合格的镇办(中心)方可建账归档;对违法违规且整改不到位的,由镇办(中心)提交县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研判,县级工作专班统一建立问题台账,进行专题研究后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三、农村土地确权与土地仲裁。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文件要求,及时与不动产中心对接,按时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共享。(二)根据省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相关要求,为我县25名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仲裁员颁发了仲裁员聘书,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平台。(三)按照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土地仲裁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延市农发〔2023〕67号)文件要求,签订了土地仲裁年度目标责任书并报市农经站备案。(四)5月26日在十字街广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受理平台”微信小程序推广使用宣传。四、农村宅基地。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8月份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农发〔2023〕28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2023年我县共审批宅基地2宗(保安1宗、金丁1宗),面积为0.7亩。五、存在问题(一)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软件注册使用人数与实际家庭农场数量存在较大差距。(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法律法规专业工作人员缺乏,仲裁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三)我县至今未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方面政策文件,乡镇责任人员不明确,体致使我县各镇办(中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良莠不齐。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一码通”、“随手记”软件普及应用,做到全员注册使用。二是抓好农场培育认定及示范农场创建工作。2024年年计划新认定家庭农场10个,创建省级示范农场10个,创建市级示范农场20个,创建县级示范农场100个,稳步推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三是创建省级示范社1个,创建市级示范社2个。四是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2024年底集体经济收入预计突破2000万元,收入100百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个,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个。五是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确权、承包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及宅基地改革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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