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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10:38
单位名称 宁强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水利资源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编制水利资源保护规划;贯彻执行水利资源保护法规政策;监管县域用水服务;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等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宁强县建设路
法定代表人 陈小文
开办资金 44.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宁强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27万元 44.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7月12日办理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由原宁强县江河管理站变更宁强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由原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县城江河管理与安全提供保障。业务范围:江河管理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河道堤防安全设施管理与维护;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采矿和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江河清障与输导。变更为:宗旨为水利资源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编制水利资源保护规划;贯彻执行水利资源保护法规政策;监管县域用水服务;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等相关社会服务。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年召开了5次河道监管专题会议,制定了河道采砂监管措施,对汉江“清澈”行动和嘉陵江河道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共设24名河道警长、202名河道保洁员,安装警示牌14面,宣传横幅11幅,落实了镇办日常监管责任,做到了流域采砂监管全覆盖。2、河道采砂监管体制健全。一是督促镇村河长积极履职,严格按照河长巡河指导意见,落实镇村属地监管职责,全年镇村巡河1216人次,水利执法干部分段包干,执法人员巡河328人次,通过巡河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取得监管实效。二是按照《宁强县水利局、宁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了每季度一次的非法采砂专项打击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夯实监管责任,严控紧盯、“挖、运、堆”四个关键环节。三是印发《宁强县嘉陵江河道采砂执法巡查制度》、《宁强县江河管理站河道巡查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夯实了执法人员监管巡查责任。四是县水利资源发展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分三个班次,轮流开展常态化进行白天夜间巡查各敏感流域,全面严查偷挖滥采河道砂石资源,认真开展了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工作。3、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河道警长治安巡逻和河道巡查相结合,夯实镇村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群众群防群治、全面开展乱挖、乱弃渣监管打击力度。建立区域河道采砂管理台账,设立举报电话,线索排查、部门配合等监管机制。全年配合镇办、公安、环保部门开展多轮次打击非法采砂、乱堆乱建执法行动。按照秦岭生态整治措施和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依法取缔工程建设非法采砂场2处,拆除砸石、分筛选设备1台,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料场4处,查处非法采砂和违规弃渣行政案件7起,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清障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5余份,行政处罚7.9万元。对部分涉河施工侵占河道、违规弃渣责令清理复平,共清运弃渣、清理河道垃圾2万余方,对宁强至汉中天然气管线施工涉河造成河道坑槽、河道堆料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污水管网项目涉河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督促施工单位对河道生态进行了修复。4、组织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各类防汛预案,完善了全县11座中小水库防汛预案和汛期调度运行计划。落实了各水库“三个责任人”及全县水旱灾害防汛预案,针对易发多发地制定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对全县369处山洪危险区制作了简明的预案表,落实了行政、监测巡查和预警转移责任人。明确了预警信号和转移路线,增强了群众防范自救能力。5、加强值班制度、强化监测预警,落实会商机制,落实了汛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密监测汛期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和防汛部门会商、发布预警信息。为抗洪抢险提供技术保障。2023年发布预警次数12次,向各级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2127条,减灾转移6774人,为全县防汛抢险、撤离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6、及时上报统计灾情。全年上报洪涝灾害4次,经统计,今年夏季作物最大受旱面积3214公顷,农作物受旱面积1857公顷,其中轻旱面积1857公顷、成灾面积1299公顷,影响供水人口10244人,直接经济损失950万元;7月中旬1次短时强降雨,8月下旬至10月初3轮次较强降雨,尤其10月初强降雨持续时长,汉江、嘉陵江部分支流、玉带河、及其山溪性沟道洪水陡涨,淹没农作物,冲击力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堤防工程等水利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经统计,农作物受灾面积443.6公顷,受灾人口46578人,水利工程方面,受损农村饮水工程22处,受损堤防39处4131米,灌溉设施受损18处,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311.1万元。共计派出工作组25组次,派出专家组183人次,巡堤查险236人天。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督查,今年我县的省级抗旱资金30万元,中央水利抗旱资金第一批40万元,中央水利抗旱资金第二批200万元,各级抗旱资金合计270万元。全面加强了资金管理和工程建设,确保水利项目施工高质量完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全县共设24名河道警长、202名河道保洁员,安装警示牌14面,宣传横幅11幅,落实了镇办日常监管责任,做到了流域采砂监管全覆盖。2、全年配合镇办、公安、环保部门开展多轮次打击非法采砂、乱堆乱建执法行动。按照秦岭生态整治措施和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依法取缔工程建设非法采砂场2处,拆除砸石、分筛选设备1台,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料场4处,查处非法采砂和违规弃渣7起,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清障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5余份,行政处罚5.11万元。对部分涉河施工侵占河道、违规弃渣责令清理复平,全年共清运弃渣、清理河道垃圾2万余方。对宁强至汉中天然气管线施工涉河造成河道坑槽、河道堆料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污水管网项目涉河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督促施工单位对河道生态进行了修复。3、落实县级运行维护经费30万元。并入县级财政预算维护网络专线、6处自动雨量站,14处自动水位站、5处监控站,80处无线预警广播、18个镇办视频会议设备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明确了运行管理责任。签订了运行维护协议,确保各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及时上报统计灾情。全年上报洪涝灾害4次,经统计,今年夏季作物最大受旱面积3214公顷,农作物受旱面积1857公顷,其中轻旱面积1857公顷、成灾面积1299公顷,影响供水人口10244人,直接经济损失950万元;7月中旬1次短时强降雨,8月下旬至10月初3轮次较强降雨,尤其10月初强降雨持续时长,汉江、嘉陵江部分支流、玉带河、及其山溪性沟道洪水陡涨,淹没农作物,冲击力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堤防工程等水利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经统计,农作物受灾面积443.6公顷,受灾人口46578人,水利工程方面,受损农村饮水工程22处,受损堤防39处4131米,灌溉设施受损18处,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311.1万元。共计派出工作组25组次,派出专家组183人次,巡堤查险236人天。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质量督查,今年我县的省级抗旱资金30万元,中央水利抗旱资金第一批40万元,中央水利抗旱资金第二批200万元,各级抗旱资金合计270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河道采砂监管上缺乏强有力措施,会出现监管疏漏;二是山洪灾害防御业务薄弱,专业技术继续教育有待加强;三是干部队伍缺乏工作热情,创新意识不强;四是办公设施陈旧,河道采砂监管所需设备有待完善。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河道水法规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河道的意识,减少河道三乱(乱到、乱采、乱建)等不良行为行为;二是加强山洪灾害防御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知识培训或相关活动,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制定好水旱灾害的防御制度;三是通过集体学习或自学等方式,举办业务培训,修订完善机关制度和三项机制,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增设相应的办公设施。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1、以《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认真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巡查频次,确保我县河湖生态秩序良好。2、加强水旱灾害普查工作,增强业务技术力量队伍学习意识,落实好防汛期间山洪预警值班纪律,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好山洪灾害防御制度。3、加大对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和县城玉带河4期7期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确保在2024年第一季度完成李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4年上半年完成县城玉带河4期7期水闸的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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