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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医疗保险经办处
志丹县医疗保险经办处
发布时间:
2024-03-28 10:32
单位名称
志丹县医疗保险经办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医疗保险管理,促进医疗制度改进。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药费的兑付。
住所
志丹县保安镇一道街
法定代表人
高海钧
开办资金
8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3万元
48.4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医疗保险经办处
从业人数 3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情况(一)参保缴费工作稳步运行。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全县职工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等工作,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121535人。协调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卫健部门对特殊人群进行数据维护,落实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政策,建立县、镇(中心)城乡居民重点人群参保台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100%。(二)医保基金保障充分。征缴医保资金17329.8万元,其中城镇职工6027万元,城乡居民11306.8万元。核算上解医保资金6997.56万元。申请医保周转金12897万元,支出11648.38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6147.40万元,其中支付两定机构医保费5208.47万元,生育保险核准支付382人次208.20万元(其中生育医疗费支出135.00万元,生育津贴73.20万元),经办机构零星报销742人次,支出730.7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5500.98万元,其中支付两定机构5037.66万元,经办机构零星报销1186人次,支出463.32万元。(三)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实施。开通了线上线下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全县医疗机构和所有零售药店开通了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全年异地就医住院8480人次,直接结算7860人次,占92.69%。(四)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9月1日起,县医保局移交城乡医疗救助经办业务,制定实施了《志丹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县、镇办(中心)医疗救助工作职责。县医疗保障局移交2022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未兑付医疗救助资金599670元(其中重点救助对象34人次,救助金额208898元;困难群众44人次;救助金额390772元)。(五)医保稽核工作实效明显。2022年全县医保协议医药机构77家(医疗机构17家,定点药店46家,定点医务室、村卫生室14家)。一是开展“假票据”专项检查。对2021年以来住院、门诊大病、门诊慢病、个人账户、两病、特药等医疗票据和定点医药机构对账票据进行全覆盖核查。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今,经办机构共零星报销1530人次,涉及资金1074.9万元,其中住院766人次,报销570万元;门诊大病680人次,报销480万元;慢性病80余人次,报销28万元。重点核查门诊大病271人次,涉及资金103.8万元。核查中未发现“假票据”纳入结算情况。二是全面整治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对2020年以来职工医保参保25名死亡人员住院零星报销、门诊报销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经办人员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情况。三是开展了审核疑似违规数据的核查核实工作,先后核查医药机构18家。落实医保结算平台核查数据,累计扣拨违规资金172758.49元。四是联合卫健部门对开展门诊统筹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对疑似违规刷卡的5家村卫生室暂停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医保刷卡业务。五是对7家新增医药机构进行了组织评估。(六)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门诊“两病”工作保障落实。协调医保、卫健部门及时督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落实门诊统筹和门诊“两病”经办业务,落实卫健部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实行认定、备案和待遇享受一站式受理责任,落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两病”参保患者门诊降压、降糖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50%以上政策,督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开展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市医保局授予信息建设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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