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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10:17
单位名称 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等业务;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八大员”等特殊群体养老补助的代发及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住所 勉县人力资源大楼6楼
法定代表人 陈本京
开办资金 58.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51万元 19.8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执行新增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审核、审批经办规程。截止10月底,新增待遇领取人员5827人,系统待遇发放率达100%。1-10月及时通过金融管控系统为全县8.3万多名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月发放金额1372万多元,累计发放金额1.37亿元;支付丧葬费2730人共计218.4万元。二是及时做好待遇调整和补发工作。认真落实汉人社发〔2023〕56号、陕人社发〔2023〕25号、汉人社发〔2023〕82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于7月1日起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增资调整,每人增资15元,并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为60-69周岁155元/月,70-79周岁165元/月,80周岁以上175元/月;与制度实施之初(2010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55元每月相比,净增100元。三是严格做好新增参保人员资格审核和特殊身份认定工作,简化经办流程,减少不必要证明材料,认真审批各镇(街)报送的核查资料,确保新增一人,纳入一人。1-10月累计审核新增参保人员871人(其中政务服务网上受理773人);特殊身份认定1209人(其中:新增残疾人身份认定395人,特殊身份认定749人)。审核关键信息变更(身份证号码、姓名错误错误更正)305条;办理退保637人、转保74人。系统参保信息25.05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9.9%以上。累计落实特殊群体财政代缴6976人,财政代缴保费41.47万元。四是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工作进园区、社区,开展社保政策咨询、宣传服务。(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是规范新增参保单位及人员和退休人员待遇的审核、审批流程,扎实推进中人在职转退休工作,1-10月底,累计办理新参保864人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合并170人;在职死亡一次性清退基本养老保险8人;企业重复缴费退费17人;退伍军人待安置期补费18人;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共计210人(其中在职转移记实78人、在职转退休记实132人);完成中人转退并在系统中核定新待遇364人。二是认真做好待遇发放计划并及时向财政申请资金,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到账。按月足额为52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截止10月底累计发放2.96亿元(其中养老金29226.35万元,财政代发项425.55万元)。有序推进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待遇核定工作,截止10月底,职业年金正常发放2077人,累计发放688万元。三是积极做好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在7月底前将5195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调整落实到位,调整及补发金额620余万元,维护了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三)失业工伤保险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细落实。一是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不断扩大参保扩面:1-10月底,完成578个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0888人和866个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9819人的缴费核定申报工作,税务分别征收保费963.78万元、1399.76万元,均超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各项惠企惠民的落地实施:截止10月底,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政策惠及374个参保企业,累计减免征收失业保险费总计254.20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129个单位237.04万元拨付到位。三是按时足额兑现失业工伤保险各类待遇:截止10月底,发放失业金871人次154.22万元,失业补助金47人次5.86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9人34.2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370人63.95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19人次2206.51万元(其中,工伤医疗待遇444.85万元,伤残待遇674.32万元,工亡待遇1087.34万元)。(四)“八大员”工龄补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效落实。截至10月底,通过金融管控系统按月为2.7万名“八大员”代发工龄补助86.63万元,累计发放金额866.28万元。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已审批享受人员的每月发放工作,截止10月底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11404人,月发放金额124.85万元,累计发放金额1248.48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340人,月发放金额8.4万元,累计发放金额84.16万元,切实保障了全县失地农民、“八大员”等人群社会保障权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全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内部稽核工作。本年稽核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数据2090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数据2512条,工伤保险业务数据500条,失业保险业务数据866条。通过系统查看业务操作是否规范,经办资料是否齐全,对查找出的问题积极反馈业务股室并要求按时整改。维护了社保保险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基金运作的规范性,促进了业务经办规范运行,强化了基金风险的稽核管控。二是细化重点信息专项核对,强化疑点数据核实核查。建立数据比对机制,为进一步加快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进度,加强与省、市数据库比对核实,筛查疑似重复领取人员和疑似死亡人员,防范遏制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对上级反馈疑似数据,协同镇(办)加大核查工作力度,逐一进行信息核实,其中部级稽核系统下发疑点数据核查174条,已完成165条数据核查及上传工作,还有9条失业疑点数据,因涉及外省领取情况,正在协查处理;省级下发疑点数据清理6777条,已全面完成核查工作。三是强化稽核追缴工作。依据社会保险稽核程序,有效开展待遇享受人员稽核,加大重复、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稽核力度,对有关举报投诉及虚报冒领社保待遇情况认真核查,并及时追回,有效扼制了多领、重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累计对286人违规领取待遇44.36万元按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追缴,有效杜绝了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象。(二)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做好特殊群体财政代缴。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社保缴费财政代缴和易地搬迁人员养老保险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全县累计落实特殊群体财政代缴6976人,其中低保对象3481人,特困人员25人,重度残疾人1397人,中、轻度残疾人1995人,参战涉核四类人员78人。(三)聚集群众最关心的困难事,促进生存认证多样化。指导全县各部门单位经办人员使用“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生存认证平台”为退休人员开展好生存认证工作,积极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手机生存认证服务,指导无法独立操作智能手机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帮助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人员进行多样化协助认证,确保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生存认证的退休老人待遇不受影响。截止10月底,完成全县5054名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人员生存认证4972人,其中手机认证4869人。手机认证率达98%,总认证率达98.38%;对全县8.3万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已认证8.27万人,其中手机认证8.2万人。手机认证率达99.11%,总认证率达99.54%;失业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按要求已全部完成认证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影响经办质量和水平地进一步提升。二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速度还不能及时跟上群众个性化便捷化的新需求新变化。三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数据共享不及时,多领、冒领等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的情形时有发生,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存在风险。2.改进措施:一是积极调整优化结构,增强人员力量,严格区分业务系统操作权限,防范社保基金安全;二是积极参加针对性强的业务技能培训,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升基层经办队伍整体经办水平;三是强化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与纪检监察、司法等单位协调对接,共享数据信息,避免出现多领冒领等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现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突出高标准,扎实推进全民参保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两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提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参保率1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万,参保率99%以上;失业保险参保达2万人,参保率98%;工伤保险参保达3万人,参保率98%以上。(二)突出高水平,确保待遇足额发放及时、准确做好待遇核定和发放。严格执行待遇初审、复审制度,确保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和发放金额准确无误,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发放率始终保持100%。同时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发放及时。(三)突出高效能,加快落实内部人员力量整合,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单位情况,克服一切阻力和困难,推进内部人员力量有效整合,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坚持从点滴小事做起,着力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创新社保经办服务模式,用心用情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突出高质量,破解工作难题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重点解决好试点移交遗留问题,推进理顺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整体转移问题,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化解矛盾隐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点破解好新增“三类人群”(低保、特困、残疾)参保缴费难题;失业工伤保险重点推进参保扩面和工伤预防工作,不断提高参保覆盖面。(五)突出高要求,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巩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成果,强化内控管理监督,加强制度管理,完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核查,规范业务经办和稽核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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