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文旅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自身根基。1、加强组织领导。由于领导班子调整,我大队及时制定下发了《内设机构设置、领导及人员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管理,明确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深化思想认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局党委安排部署,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3、提升业务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了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分别参加了“全省2023年文化执法法制审核培训班”“全省2023年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文物执法培训班”“全省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文化执法业务骨干培训”“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培训”等业务骨干培训。4月份,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通过系列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了对文化、旅游、文物、艺术考级等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掌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二)强化市场监督,提升服务能力。1、积极开展日常巡查。2023年,大队共计对辖区内娱乐场所、旅行社、校外培训机构等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市场经营单位检查44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查处案件2起,行政处罚4000元,均已上缴国库。2、及时更新平台数据。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执法人员年度学分达到85分以上的要求,我县执法平台内所有执法人员学分均达到95分以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及移动执法系统对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所有项目均完成平台考核目标。3、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我大队受理12345平台投诉,对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相关市场的投诉和举报处理,2023年共接受投诉8条,已处理8条,办结满意情况100%。4、重点开展节日巡查。紧盯寒暑假、“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时间节点,突出排查和整治了寒暑假期间文化市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五一”“十一”假期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出游安全。5、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市场与我队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10余次。一是开展“中高考期间文化娱乐场所‘护航’专项整治”,为中、高考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和考试环境;二是节假日期间开展“扫黄打非”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净化疫情之后慢慢恢复的旅游市场;三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和“文旅行业重大事故暨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四是按照市支队安排开展“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剧本娱乐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圆满完任务;五是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活动”、“监管数据稽核”、“违规收费排查防范‘卷钱跑路’”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确保了“双减”成果和人民财产安全。我大队通过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准确地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6、狠抓安全生产。按照各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吸取全国范围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大队及时召开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暨依法经营工作会议,要求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担负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辖区文旅市场安全、健康、规范运营。在辖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共排查3项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7、优化服务能力。9月份,通过网络我大队接到1演出团体的报备,预备在我县举办大型儿童剧演出活动,为更好的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大队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沟通,演出前,通过平台对其演出资质、演员资质等进行了查验,还对演出场地、人员疏散通道、消防安全等安全设施进行了查验,演出过程中,我大队执法人员对演出内容及售票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8、积极做好“双创”工作。按照县“双创”工作要求和县文旅局“双创”工作安排,为做好“双创”工作,我大队及时成立了执法队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对电影院、KTV、书店、旅行门市部等所有文旅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下发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张贴创文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同时,配合包抓金泰小区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用堆积物,增设防四害所需设施,确保双创工作落在实处。9、扎实开展文物巡查。为全面保护文物安全,排查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我大队对辖区内的283处文物点进行了抽查,对县级以上的30处文保单位进行了巡查,2023年共巡查60处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全面排查和消除了隐患。8月份,配合县公安局对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现场进行了勘验,成功破获了两起盗掘龙骨案件,保护了田野文物,打击了文物犯罪。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我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先后检查娱乐场所、旅行社、校外培训机构等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市场经营单位检查44次,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查处案件2起,行政处罚4000元,均已上缴国库。开展了十次专项治理行动,文旅市场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投诉时间办结满意情况100%,2023年,我县文旅市场干净明朗,秩序井然。三、存在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次数不多,教育培训工作方式单一,与执法实践联系不够紧密。二是无证照KTV和非学科教育培训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纳入正规化管理难度大。三是执法经费不足,缺少执法车辆,导致执法工作开展困难。四、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大队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雷厉风行抓落实、创造性地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积极探索采取“线下转线上”普法新模式,扩大宣传受众面。二是加强案件办理,提升执法水平。案件查办重点由“简易性案件”向“重大性案件”转变,实现旅游、艺术考级类等新领域案件新突破。三是加强业主培训,提高守法意识。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文化市场综合业务培训会议及年均两次消防安全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五、工作计划2024年,我大队将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雷厉风行抓落实、创造性地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积极探索采取“线下转线上”普法新模式,扩大宣传受众面。二是加强业主培训,提高守法意识。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文化市场综合业务培训会议及年均两次消防安全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三是加强平台管理,提高监管质量。维护更新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完成日常检查、平均检查、平台执法信息报送以及双随机抽查次数合格率。四是加强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管理协作,扎实开展“护航”“剑网”“扫黄打非”“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以学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为主,实现平台培训课程自学与考试相结合,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六是统筹其他工作,发挥职务职能。统筹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平安创建等常态化工作,促进文化市场有序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