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勉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制定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 |
住所 | 勉县和平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陈松利 | |
开办资金 | 5.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勉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万元 | 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违法违规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度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强化动态动管理。指导和督促各镇(办)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等工作,采取镇(办)为主、村居配合、全面入户、县局抽查的“四级联动”方式,扎实开展一年一度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复审工作,全力做好复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清退,对因家庭人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低保金减发、增发或停发,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2、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大调研,大走访。印发《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勉民政发[2023]35号)文件,组织党员、干部在全县范围内对民政服务对象、“三类人群”、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其他困难群众开展摸排走访,宣讲民政政策,畅通发现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3、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公示。为全县198个村(社区)统一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及时将享受低保情况在村(社区)公示,公开了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热线电话、投诉网站和邮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4、建机制,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下发《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及基层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的通知》细化了低保近亲属的备案范围,规定了备案程序,截至10月共备案近亲属家庭116户。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和发放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做好残疾人补贴对象的精准发放。定期对残疾人补贴对象进行复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纳入补贴范围,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6、做好重病患者的认定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纳入认定范围,做好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7、核对工作常规化。按照“凡救必核,不授权委托不核对”的原则及时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在册低保对象一月一核对,及时出具核对报告。核对工作已经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工作人员专职专岗。8、及时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和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人员补贴。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1、取得的社会效益2023年我中心对标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中省市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边缘家庭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政策,指导和督促各镇(办)认真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通过实施城乡低保政策、残疾人补贴、低保边缘家庭、重病患者认定、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人员生活费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的发放,兜住兜牢了民生底线,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防止了规模性返贫,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广泛好评。2、取得的经济效益2023年全年累计为8256户15097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8620.3808万元。全年累计新增530户1022人,(农村低保新增493户971人,城市低保新增37户51人);清退577户1328人。累计清退1125户1724人(农村低保清退513户1219人,城市低保清退清退64户109人)。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430户1445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保纳入保障范围,落实渐退帮扶政策70户192人。累计为869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33.858万元,为384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34.164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524户5371人,为95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放监护补贴20.16万元,为12名60年代外省回陕精减人员发放补贴6.2431万元。为17名60年代外省回陕精简人员发放补贴10.1784万元。对125534户,210745人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核对出疑似信息10749条,96户216人取消低保资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学习不够深入,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特别是联系实际不够,解决实际问题少。2、从事民政工作人员少,一人多岗,不能及时入户调查、按程序及时办结,造成上报县上资料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延迟。3、居民家庭经济核对部门信息对接存在困境,可能出现救助不精准的现象发生。(二)改进措施1.加强学习。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同时加强对中省市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不断地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为民服务能力。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转变工作观念。一是激励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勇于突破思想束缚,敢于打破常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完成工作。3.积极拓宽共享数据。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尽可能与多部门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完善核对平台,发挥好平台监测预警作用,不断提升核对信息化水平,促进核对业务高质量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省市和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与安排,聚集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做好城乡低保和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一是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和培训,通过制作低保政策微视频、印制政策宣传彩页、镇村社会救助双公示等途径,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积极做好对镇村民政业务工作者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二是持续落实推进低保扩围增效的政策措施,完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主动告知等机制,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三是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卫健、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间协作,推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持续做好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把好救助前置关口和事中核查关口,确保救助对象精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