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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凤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8 09:37
单位名称
凤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医保基金预决算、使用监测、运行情况检查分析,受理违反医保协议规定的投诉及举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及大病医疗保障方面事务性工作。
住所
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黄金大厦B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
张德功
开办资金
11.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凤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9万元
11.48万元
网上名称
凤县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凤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在县市民中心大厅设置大病医疗救助结算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二是固定经办人员进行结算,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将办理大病二次救助所需资料做成公示牌,方便咨询及办理群众汇集资料。四是及时办理结算,申请人员提交资料后经办人员即时进行核算。五是按月汇集报销资料,向县财政局申请款项。六是大病二次救助资金到位后,及时将报销资金拨付到人。(二)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医疗救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一单式”结算。二是做好医疗救助资金参保资助工作。(三)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开展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医保政策培训,让医保人员熟悉业务办理流程。二是优化服务流程,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对行动不便的参保群众提供医保上门办理,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质量。三是完善村级医保经办人员考核办法。四是及时兑现村医保员工资待遇,保障医保经办人员利益,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医保资金监测工作一是按照《凤县医保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要求,对每月拨付的医保资金进行安全使用监督监测,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对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月拨付金额进行汇总分析。三是编印医疗保障法规汇编,并向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各级医保经办人员发放,让其了解并宣传医保法律法规,营造医保基金不能骗不敢骗的良好氛围。四是编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汇编、职工医保政策汇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营造共同监督的氛围。(五)医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一是准确预测医疗费用的发生,结合医保基金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方案。二是在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划分出各项支出的比例,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三是严格执行总额预付制度,对超总额预算定点医疗机构暂停拨付,确保收支平衡。四是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做好各类基金清算工作,查明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六)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一是做好参保缴费筹资培训,由监测中心主任对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参保方式、缴费方式等对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在集中缴费阶段按周给各镇反馈已缴费人员名单,便于各镇掌握参保进度,有的放矢做好参保动员工作。三是在集中缴费阶段即将结束前,用特殊人群名单与税务部门已缴费名单进行比对,梳理出未缴费名单,要求各镇按未缴费人员名单入户核查,对参军、上学等视同参保的收集佐证资料。四是按照乡村振兴局每月提供的动态调整新增人员,逐人核实参保情况,对未参保人员及时进行补缴参保。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3年,大病二次救助465人,救助资金256.71万元。其中:低保户133人救助资金70.47万元,一般户332人救助资金186.24万元;城乡居民431人救助资金232.98万元,职工34人救助资金23.73万元。2023年县内医疗救助结算2158人200.29万元。其中:医疗机构结算医疗救助2149人198.02万元(特困供养899人123.73万元,农村低保1101人66.03万元,城市低保65人4.06万元,低收入7人0.26万元,建档立卡1人0.14万元,低保边缘户76人3.80万元);零星结算医疗救助9人2.27万元。在2023当年参保工作结束后,县基金监测中心按人收集卡折信息,将参保资助资金补助到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人和城乡特困户580人,按350/人标准进行资助;城乡低保户4215人,按150元/人标准进行资助。通过努力,2024年参保率位居全市第二名,特殊人群参保在全市率先完成。通过努力,大病医疗救助普惠城乡群众,医疗救助提高困难群众医保待遇,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医保基金预决算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医保资金监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标政策落实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凤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为县级自筹资金,凤县大病二次救助资金个别月份兑付较慢,部分群众不满意。(二)改进措施:积极做好凤县大病二次救助资金争取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做好凤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二次救助结算工作,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二)管理好镇、村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三)做好医保资金使用监测、运行情况检查分析,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受理违反医保协议规定的投诉及举报,保护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是做好医保基金预决算方案,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保障适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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