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凤县河务工作站(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河道管理、规划利用,河道内工程审批验收,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河道水系绿化及执法保护,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灾情信息收集、科普宣传、系统管理等工作及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 |
| 住所 | 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345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曹红胜 | |
| 开办资金 | 15.7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凤县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4.15万元 | 3.54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1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于2023年4月20日,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单位名称由史永峰/36.14万元/凤县农业局/凤县河道管理站变更为曹红胜/15.7万元/凤县水利局/凤县河务工作站(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业务活动。(一)河湖“清四乱”工作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将河湖“清四乱”纳入河长制考核工作中,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一是持续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整治,对“四乱”频发的重点河段加大巡查频次,对巡查、上报、交办等多种途径发现的“四乱”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复核一个、销号一个。二是以水利执法为主体,联合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及镇村对全县河湖水域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等“四乱”问题开展多次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解决问题。三是加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走访入户、微信公众号、服务群众网格群等途径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做好解释工作,动员群众参与到河道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为河道管理和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年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2次,累计巡河92次,出动执法车辆70余台次,摸排并处置河湖“四乱”问题11个,拆除违规乱占河道构筑物2处,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收缴罚没款3500元。(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自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站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通过新闻报道、日常宣传、执法巡查等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批示指示精神,及时成立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小组,以县河长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凤县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联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对砂石资源管理开展执法行动,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执法合力。二是不断加强县域内在建工程项目用砂和村民自用砂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采砂及以涉河工程建设、河道清淤清障等名义擅自开采和经营河道砂石资源的行为。三是严格砂石“采、运、销”过程管控,以“国有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推进国营砂场规范运行,杜绝违规采砂行为的发生。8月中旬我站配合编制单位及县国营砂场对全县河道进行了实地勘测,选取了7个清淤疏浚点位。全年组织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1次,开展督察暗访13次,印发工作通报9期,针对重点问题下发督办函6份,执法办案1起,受理河流水域举报问题事件11起,事件处理完成率100%。(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工作从项目审批、建设过程监督、竣工验收全程动态跟踪督查。对于未开工的涉河建设项目,在接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踏勘,实地了解项目情况经批准后签订协议,明确工程建设周期、施工度汛方案、导流措施、建设期防洪安全责任、履约保证措施及河道恢复措施等事项,并办理河道清理复原抵押金手续;对于已开工的涉河建设项目,加大施工现场巡查频次,对工程实施进度、度汛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是否执行水利部门批准的建设方案等方面开展检查,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下达整改文书,责令按照批复方案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对于已完工的涉河建设项目,派员参与现场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出具意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启用。全年办理河道清理复原抵押金手续4家,总计21万元:检查涉河项目施工现场6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目前已基本实现涉河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闭合管理”(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在今年的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中,我站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加快开展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及清理整治工作》等文件通知要求,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图斑台账,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个实地核查,并根据现场查看的情况,完善相关说明及佐证资料,上报销号。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再排查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妨碍河道行洪建筑物构筑物。全年向有关乡镇及部门下发碍洪问题整治督办函5份,组织召开核查工作培训答疑会1次。通过多次复核,按期完成了95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图斑、176个河湖遥感图斑核查任务。(五)塑料垃圾污染治理及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相关方案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河湖“清四乱”等工作,我站及时安排部署,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排查行动。排查时划定责任主体,确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明确整治要求和整治时间,及时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全年参与联合排查行动3次,发动群众15892余人次,出动机械412台次,清理河道长度累计469.5公里,清理乱堆10处,绿化河道周边12000余平方米,清理河湖垃圾、漂浮物、淤积物约168.41方。(六)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今年以来,我站全面检视可能存在的各类短板弱项,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建立了市县镇两级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平台,多次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精心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提早安排部署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调度。二是修订完成了《凤县县城翻板闸坝防洪应急预案》,确保县城翻板闸坝在汛期安全运行,在发生山洪灾害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三是在维护原有预警设施的基础上,新增了智能水灾害防御设施,在全县河道布设11个监测断面,利用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和手段,实时监测上游来水及河道水位、流量等信息,分析水文数据,及时向发出预警监测信息,强化预警的时效性和精确性,为下游科学防御水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四是做好库坝安全度汛。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督促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严格水库运行管理,按照水库运行调度计划,严控汛期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牢牢掌握汛期水工程调度主动权,精准实施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工程作用。五是建设完成了苍坪、堡子山应急抗旱水源工程,该项目建成后解决了凤州村苍坪110户424人、磨湾村堡子山52户204人生活用水以及3000亩坡地灌溉问题,提升凤州苍坪、堡子山供水基础设施现状,促进水资源的良性循环与配置,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粮食安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学习、涉水案件剖析研判、参观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实现了全体员工持证办案。二是聘请法律服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三是及时追踪线索,发现案件后多次赶赴异地取证,积极争取各地各部门对我县水行政执法办案的支持。四是新增执法记录仪、GPS测量仪器等一系列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进一步强化执法装备保障。(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工作质量。一是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网站公告等方式进行示范河湖创建、砂石资源管理、防溺水、安全度汛等业务工作的宣传。二是主动作为,成功承办了宝鸡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培训班,邀请全县镇级河长参与了培训。三是积极响应上级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召开了县级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并发布2023年第一号河湖长令。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我县河流分布较广、岸线较长,管理任务重但河道执法工作人员少,违法行为往往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今年我站陆续配置了一些执法装备,在河道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有缺失。2、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完善,认定责任主体时间过长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等问题交办至我站往往过去了很久,对河道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3、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单位年轻人较多,工作热情高,做事反应快,推动工作效率高,但经验不足,工作方式方法缺少“传帮带”,个人热情容易受耗,工作质量难以保证。(二)改进措施:1、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力争解决工作经费问题,为业务开展奠定基础;2、组织学习培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业务人员学习与实践结合,总结工作办法,提升工作效率;3、加强河道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让群众了解相关河道法律法规并加以应用。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积极向县政府申请资金支持,尽快完成2024年度河湖健康评价、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更新编制等工作;二是不断巩固“幸福河湖”成果,以“最美家乡河”创建及各项河湖行动为抓手,坚持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业务工作及河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团队建设,以“人无我有,人有我无”为主题开展工作作风建设,确保人人都能摒弃不良风气,见贤思齐,打造河务工作先进单位。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