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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汉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7:17
单位名称
汉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提供保障服务。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绩效评估、培训和宣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及核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管理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低保信访举报调查核实。
住所
汉台区东新街社区服务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
孟涛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96万元
12.9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截止12月,城乡低保保障6064户10399人,累计发放资金6341.46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对省市下达的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按规定及时拨付发放,确保了困难群众资金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2、合理认定低保对象,严把申报条件,严肃审批程序。持续做好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已脱贫群众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重点做好未纳入农村低保的“三类人员”监测排查纳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兜底保障。累计新增668户1932人,低保边缘家庭数据库已经建立起来,并实行动态管理。3、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1月至12月累计核对84538户13.75万人/次(其中城市低保28721户43817人;农村低保44028户81671人;城市特困供养2306户2315人;农村特困供养9573户9663人)。共核对出我区社会救助家庭疑似问题12类,涉及45395条信息,经过调查核实,取消243户250人;二是每月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常态化的核对工作。1-12月累计核对城乡低保474户740人。4、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保障对象能够按月领到困难群众基础低保金,生活补贴、取暖费等所有发放的资金均通过陕西省惠民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低保对象保障资金按时发放率为100%,资金发放工作规范。5、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区级及镇(办)都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今年省市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转办信访件共1件,已及时规范答复处理。提高对象认定精准率,无“人情保”“关系保”“漏保”等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我办注重动态管理、财产收入核对准确,基层干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进行了城乡低保工作近亲属备案,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无“漏保”现象。7、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了解掌握。每年对民政干部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培训会议安排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讲解。镇(办)、村(社区)均设立政策宣传栏,将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纳入其中,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等,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8、开展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在汉台区政府网站定期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予以公示,同时全区所有镇(办)、村(社区)均设立了社会救助公示栏,对本辖区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及享受对象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主动作为、发挥优势、多措并施,为扎实做好我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了我区低保工作质量和动态管理水平。截止2023年12月底,现享受城市低保对象3530人,发放补贴2691.5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869人,发放补贴3649.88万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农村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农村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2、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低保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审批和资金发放、兜底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办日常性事务,工作人员的不足,对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影响较大。(二)改进措施:1、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核对办法,建立跨部门的信息核对平台,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统计和核对机制。2、加强民政政策宣传。强化基层干部政策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及时面向镇办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开展不同层面的民政业务培训。积极和区级各级部门沟通汇报,请示增加工作人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动态监测帮扶。定期与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将三类人群、医疗支出过大的群众中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政策范围。2、持续引导镇办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充分利用汉中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做好相关区、镇(办)衔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审核甄别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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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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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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