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清涧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提供养老保险服务。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关系转移、待遇核定支付与资格认证、资金管理、丧葬费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被征地农民保费收缴与待遇支付工作。 | |
住所 | 清涧县北街政务大厅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白亚军 | |
开办资金 | 4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清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7.15万元 | 54.4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清涧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主要工作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止12月底,为3179名退休干部按时足额发放了养老金,共计发放养老待遇2.3586亿元;收缴养老保险6141人1.28亿元(税收);收缴了全县242户参保单位职业年金7393万元,并按时归集省中心;为563人办理人员增员业务,为454人办理暂停缴费业务,为201人办理在职人员信息修改;为216名退休职工办理了在职转退休审批;为78名已死亡退休职工办理了待遇停续、下卡业务;受财政局委托,为退休人员发放2022、2023年度降温费共计346.74万元。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我县参保缴费86052人(双参6619人),新增扩面853人,已缴费71816人,收缴保费2346.03万元;待遇享受人数共39517人,共发放养老金9050.55万元;共认定八大员11123人,领取工龄补贴5588人,共发放835.78万元;退役军人41人,共发放津贴9.57万元;为1361名参保死亡人员按时发放丧葬金119.16万元。3.社保卡发放工作截至目前,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发放123072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保卡发放9217人,发放率100%,全部实现养老保险待遇社保卡发放。4.资格认证工作2023年,退休干部资格认证3179人,城乡居民资格认证39738人。2024年,城乡居民资格认证13569人,认证率34.3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认证2635人,认证率82.9%。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一是按照军后财[2019]659号和人社厅函[2020]116号的要求,我中心积极协调参保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出9人,转入127人。二是按照《清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办理跨统筹跨区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转出118人,转入72人。主要效益一年来,中心坚持“民生为本、服务优先”的工作主线,促缴费,保发放,以提高参保率、持卡率为重点目标,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基础管理,中心上下精诚团结、务实重干、多措并举,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2023年,为3179名退休干部按时足额发放了养老金,共计发放养老待遇2.3586亿元;收缴养老保险6141人1.28亿元(税收);收缴了全县242户参保单位职业年金7393万元,并按时归集省中心。城乡居民收缴保费71816人2346.03万元;为39517人待遇享受人元发放养老金9050.55万元;发放八大员工龄补贴5588人835.78万元;为41名退役军人发放津贴9.57万元;为1361名参保死亡人员按时发放丧葬金119.16万元,使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养。2023年3月,被省社保局评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三、存在的问题1、存在断保现象。部分居民常年居住在外,导致参保缴费期间不能按时缴费;政策上允许补缴保费,部分居民抱着补缴保费的想法,尤其是45周岁以下人员,认为缴费满15年就行,导致部分人员不缴费。2、资格认证面临挑战。一是乡镇经办人员少,变动性大;二是部分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居住,给年检工作带来不便。三是部分老年群众面部变化太大,“陕西社会保险”APP难以识别。3、死亡数据上报不及时。个别参保居民常年居住在外,无法联系,死亡家属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冒领多领现象。整改措施1.强化部门协作,数据共享比对积极与民政、卫健、司法、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健全疑点数据下发、核查、审核、反馈机制,组织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省市下发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定时组织自查,将数据排查分类清楚,确保数据准确。2.协助税务部门,做好保费征缴开展“互学联建”活动,积极与税务部门业务人员沟通联系,加强交流,做好数据对接,跟进人员缴费情况,通过“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银行代缴(农商银行柜面,助农E终端)等多种渠道,促进养老保险缴费。3.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追缴工作中心建立完善了基金追缴制度,采取“工作小组成员+乡镇主管领导牵头+各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追缴方式,建立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管、事后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了追缴工作流程,对死亡多领、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全面核查信息,准确核定冒领金额、追缴对象及追缴责任人,成功追回多笔多领冒领养老金。4.打击社保欺诈犯罪,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印发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横幅、张贴公告,对专项整治举报方式、欺诈冒领等侵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进行宣讲宣传,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纪检、司法、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按月向县纪委上报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积极移送问题线索,推动社保欺诈犯罪立案、移交工作。5.加强内控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中心加强内控管理与排查,建立完善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加强了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对社保基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6.狠抓警示教育,强化经办风险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606号)文件要求,中心开展了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抓好活动落实。结合实际,制定“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召开研判分析会,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经办情况,全面排查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点,排查隐患漏洞,研究防控措施,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能力。五、下一年工作计划(一)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合作,抓缴费保发放,重点围绕续保和扩面两个方面抓好落实,拓宽保参保面,争取圆满完成县局下达的任务指标。(二)加大对社保卡的宣传发放力度,让广大群众主动积极申办领取并使用社保卡,力争实现社保卡持卡人员全覆盖。下一步工作中,中心将充分利用社保卡,做好养老保险基本业务办理工作,真正实现“信息查询、参保登记、资格认证、保费缴纳、待遇领取”一卡通。(三)继续推广“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的使用宣传,让群众更好的了解手机APP业务功能,使群众参保信息掌上查,资格认证不出户。(四)积极与税务部门交流学习,深入开展“互学联建”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年度缴费对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五)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推动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中心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月审年检,加强死亡数据上报管理;加强内控管理和稽核追缴;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数据共享,建立常态化核查上报机制;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