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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6:02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假肢装配服务、用品用具服务等工作;负责自闭症儿童疗养服务工作。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湖滨南路原水产站综合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 关朝芬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01万元 29.4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主要工作一年来,我中心同志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按照“围绕中心,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量,切实发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紧紧围绕“抓根本、定目标、明方向、树正气、解难题”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夯实党建基础,健全内控机制,建强人才队伍,扎实开展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一)中心日常工作狠抓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残疾人保障法》等。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相结合,每周一次小规模学习,每两周一次大会学习。评选优秀学习笔记进行奖励,从而激发大家学习的热情,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为广大的榆阳区残疾人服务,为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增强榆阳区残疾人职业技术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我中心进行了两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各类残疾人300余人次,均得到了领导和残疾人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就业信心,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幸福感。(三)养老保险工作按照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阳区提高中低收入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共核定2023年度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榆阳区财政补助对象316人(一级26人,每人补助2500元;二级32人,每人补助2400元;三级139人,每人补助2200元;四级119人,每人补助2000元),财政补贴共计685600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为增强榆阳区残疾人职业技术水平,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我中心进行了两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各类残疾人300余人次,均得到了领导和残疾人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增强了残疾人就业信心,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幸福感。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一)就业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渠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加大对部分残疾人网络直播带货的培训,并免费为其提供场地、设备等进行网络直播创收。(二)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三)养老保险业务建立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把2024年残疾人养老保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接乡镇办事处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并完善信息系统数据与管理。(四)加强管理1.继续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做到精细化管理。2.加强理论学习,培训业务知识,更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3.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和理解我国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做好党建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中心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中心人事管理制度,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坚定历史自信,不断激发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激励全体党员干部激情干事,提高中心干部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