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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5:57
单位名称 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干部个人养老保险的收缴、登记、拨付工作。
住所 乾县城关镇工业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朱文刚
开办资金 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财政补助收入)
举办单位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35万元 6.21万元
网上名称 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3年2月份进行变更登记,没有违反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完成参保,确保待遇发放加强宣传,全面完成参保缴费。截止目前,我县参保单位310个(其中机关98个,事业单位212个),参保人员17817人,待遇发放6334人,累计发放金额4.36亿元。完成职业年金收缴3284.92万元。按照省市要求,我中心逐步完成“中人”职业年金记实,确保“中人”职业年金待遇及时发放,全县目前发放职业年金应发2272人,累计发放金额926.14万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为全县6163名退休人员调整了退休待遇并补发调资金额756.12万元。(二)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今年以来我中心根据省市社保基金管理问题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文件要求和市经办中心、稽核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结合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检查情况,我中心安排部署,认真排查整改,开展自查及专项整治,完成下发的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完善了财务制度、内控稽核制度等,规范了业务流程,进一步夯实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有序推进养老改革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系统内退休人员的社银平台发放工作,保证了养老金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通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年检认证,对未年检人员及时督促,杜绝死亡冒领,保证了基金安全。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的函》咸机关养老函〔2023〕22号的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稽核系统下发疑点数据的核查工作。(三)精准把握政策,逐步转移清退根据《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或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咸人社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实际,通过乾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对试点清理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精准把握试点清理政策、步骤和系统操作,依法依规开展试点清理工作,确保每一笔清退资金都有出处、落到实处。目前全县涉及试点清退或转移的单位均已完成核对工作。(四)严格确定身份,及时发放抚恤金根据《中共乾县县委办公室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乾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乾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规定,积极联系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对一次性抚恤金发放人员身份进行确定,我中心已为35名退休死亡人员申请一次性抚恤金408.8万元。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同志的努力下,推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做到6334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拨付4.36亿元,并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完成8人重复缴费退费2.72万元,40人在职和退休死亡个人养老账户一次性支出共123.57万元,转移支出17人96.74万元,77人转移和在职死亡记实237.13万元,338人在职转退休1538.14万元,清退试点期间缴费21家单位184.54万元。我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能够和单位经办人员及时沟通业务流程,得到经办单位的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1、“中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于退休“中人”养老金构成发生变化,按过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政策,不能正确计算抚恤金,导致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死亡的中人一次性抚恤金不能正常发放。2、乾陵管理处养老缴费转移。1971年,乾县成立乾陵文管所,1978年更名为乾陵博物馆,1998年乾陵纳入省级管理,归省文物局直接管理,明确乾陵博物馆为省文物局下属副县级事业单位,2009年8月,乾陵划转到市县地方政府管理。2010年4月,成立乾陵管理处,实行“市县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因历史原因,下划人员养老保险统一在县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参保,执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近年来,因事业单位退休后养老待遇和企业退休后养老待遇存在差异,造成乾陵管理处工作人员不断赴省市上访,反映其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退休待遇未按事业单位退休标准发放。四、整改措施。(一)“中人”抚恤金标准政策未出台,有待中央、省市尽快制定政策,完善系统。(二)积极联系市经办中心予以政策和技术支持,并按照政策规定,将乾陵管理处事业身份人员全部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参保登记,按事业单位的标准收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发放养老金。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严格制度落实,各项业务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办理,基金的申请、支付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章按规办理,确保基金安全。(二)定期对业务、财务高风险业务稽核,加强经办人员警示教育。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基金安全。(三)按时发放养老金、职业年金、一次性抚恤金。(四)清退2014年10月1日以前试点期间缴费。确保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或清退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清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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