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在服务群众方面,我们创新了服务模式,丰富了服务内容。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开展了一系列法律知识讲座和研讨会,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我们还开设了法律咨询热线和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法律援助信息。二、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加强了专业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班和学习小组,我们不断提高援助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使他们能够熟练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三、持续开展农民工维权,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集中法律援助与日常法律援助相结合,不断提升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常态化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案件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指派,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四、加强宣传,法律援助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为了提高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加强了宣传工作,通过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积极推介中心法律援助服务,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继续利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并对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做深入宣讲,提高群众的认知率。五、建章立制,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将法律援助对象从最低生活保障人群扩大至低收入人群,建立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人群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标准,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采用案件评查、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建立公开透明的法律援助服务跟踪评价机制,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六、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顺利完成2023年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6件,办结356件。其中涉及农民工16件,妇女124件,未成年26件、残疾人9件、老年人26件。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见证认罪认罚130余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210万元。七、存在问题。1、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人才不够,突出表现在法律援助队伍的数量规模、质量和水平还不够理想,人员编制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2、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不高。对《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程序等缺乏全面了解,部分经济困难的公民不知道选择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不够。法援部门与公、检、法之间的衔接未做到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相互通报较少,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条件依法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未通知法援机构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八、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和稳定专职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执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工作绩效。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有针对性地深入村或社区特别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3、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确保法律援助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九、2024年工作计划。 1、科学指派,确保法律援助案件任务顺利完成。结合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当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保证2024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计划数尽快完成。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流程,在政务平台公开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法援案件旁听庭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时刻关注法律援助进度,对已完成案件及时回访,了解受援人对案件满意度,发现问题及时问责并整改,案件回访达到100%;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完善法律援助卷宗材料,法律援助卷宗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秀卷宗占比不低于20%。3、每年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不少于两次,加强对辖区内律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援助实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理解和掌握法律援助职责任务,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深自身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4、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计划至少开展3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创新更接地气、更有成效的宣传形式,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