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或安排人员为受援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 |
住所 | 榆阳区城隍庙滩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
开办资金 | 39.3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榆阳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39万元 | 20.1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以来,榆阳区法律援助立足本职,发扬优势,聚焦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受援权利,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情况汇报如下: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强业务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一是自主学习和个人领学相结合。主要以自主学习为主,人手一本《法律援助法》,领导干部带头,要求人人自主学习《法律援助法》,同时全体干部在个人认真自学基础上,每人轮流领学《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同步提升。二是法律条文解释和当前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全体干部自主学习《法律援助法》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学习计划,由刑事、民事业务负责人在每周例会上,将学条文和学解读与当前法律援助业务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学习和应用,真正当好《法律援助法》的学习者、遵守着、宣传者、践行者。三是走访律所和同行交流相结合。走访各个合作律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交流总结座谈会;4月7日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一行8人来到我中心进行交流学习,就具体工作经验与方法进行了座谈交流;7月6日,我中心一行5人到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参观学习,汲取了工作经验,拓宽了中心工作思路。(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一是抓好重要节假日,做好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好重要节点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每年的“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宪法日等各种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广场和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明确宣传月活动方案,走访各乡镇重点对《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三是定点定时开展专门针对农民工普法宣传活动。从10月起每周三上午在南门口零工市场定点开展针对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活动,把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送到就业“最前线”,为务工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四是创新宣传方式,开通联通“智慧信息”服务。每月由联通公司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平台,发送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信息。目前,一共发送信息14条。全年组织法律援助宣传30次,解答各种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图书资料等12000多份、各种宣传品8000多份,制作工作宣传简报17期。(三)多措并举为困难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1)规范窗口建设。我中心共设立8个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已在公(看守所)检法三机关实现全覆盖。所有站点都安排专职律师轮流值班进行接待咨询和提供法律帮助,现运行状态良好。截止目前,共接待、接听电话咨询4045人次,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860人次,代写法律援助文书57份,提供法律帮助1742人次,认罪认罚1408件。(2)业务培训指导常态化。一是2月22日,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各律所法律援助业务负责人、法律援助律师共计30多人召开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会。二是4月21日下午,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法律援助新入库律师业务培训会,对新入库法律援助律师上岗前进行业务指导,对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律师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法律援助业务水平,更好的促进我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步召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业务座谈会,详细解读了《值班律师管理规定》,并就值班律师服务规范与律师进行了研讨交流。(3)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案件办理程序。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事故的案件免审经济状况,落实经济困难核查个人承诺制,对贫困户、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四)紧盯案件质量,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由法援中心业务负责人带队,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开庭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详细记录案件承办人员工作准备、庭审表现等情况,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员,督促整改,促使承办人员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目前,共旁听案件79件。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及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8月16日-17日,我中心组织专职法援律师对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办结的230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同行评估,以案件承办机构集中互查互评的形式分两场进行了评查评选工作。最终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成绩排名靠前的30件案件中遴选出6篇优秀典型案例(均已上报陕西省司法厅参评)。三是坚持走访调研律所和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走访各个参与法律援助业务合作律所,指导法援律师,严格规范办案规程及质量要求,提高结案率和办案质量并坚持同步回访,实行电话回访和实地回访相结合,案件回访率达90%以上,调查满意度95%以上。对回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积极落实整改。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数量。截止12月31日,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2件,其中刑事案件679件(公通85件,检通52件,法通521件,刑申案件21件);民事案件223件(民事诉讼案件133件,劳动仲裁案件83件,行政案件6件,非诉案件1件),办结率约61%,调查满意度95%以上。三、存在问题人员短缺:存在机构人员短缺,尤其是法律专业人员严重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经费困难:目前,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和省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补助,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激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足。(3)办公条件较差:因为我中心办公地在具有30年房龄的老院平房内,办公场所和条件较差,建筑面积约300多平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场所之需求,缺少必要的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等。(4)业务培训少:自我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培训的机会太少。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一步创新服务便民机制,继续秉承“应援尽援”原则,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以更大的热情、更强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和普法宣传,为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有力条件,奋力开创榆阳区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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