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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3-27 15:35
单位名称 山阳县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实现节约用水;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负责水政许可;负责征收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行政性收费及受委托的事业性收费;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及刑事案件。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西河六路
法定代表人 南荣新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84万元 31.98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水政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河长制工作落实亮点纷呈。一是充分发挥河长办工作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优化调整领导小组、县级河长及联系督办单位;对县级河长和河道采砂管理河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主体进行公示。印发《山阳县2023年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山阳县2023年河流管理工作要点》《2023年镇级河长目标责任书》以及镇级河长和成员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对各镇办及县成员单位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结果同步报送市河长办、县考核办,并按规定已全部录入到河长制管理系统。督促提醒4名县级河长先后32次深入一线开展巡河调研,督导责任河流工作落实,解决河流存在突出问题59件,带动36名镇级河长累计巡河482次,239名村级河长巡河11580次,镇村河长累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952个,解决问题952个。二是高质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完成3条河流健康评价编制任务,建立河流健康档案。累计投入200万元,完成5条县级幸福河流、3条市级幸福河创建任务。围绕水文化元素新建河长制主题公园1个,充分展示河长制背景、组织体系、治水名人等内容,成为“河长”宣传新阵地,共提升河流景观20处,提升绿化1.2万平方米,成为全省首家以河长制为主题的景观公园。三是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镇、村三级河长,更换河流长公示牌67块,设立717名河道巡查保洁公益岗进行日常巡查清洁;聘请河流监督员12人,民间河长2人做好日常工作监督;县镇共组建河流管河志愿者队伍18个,吸收志愿者262名,开展公益护河行动2次。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联合开展行动12次,境内河流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四是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在省、市、县河长制公众号内宣传报道河长制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累计发送河长制信息20余条,编制工作简报12期,开展各类宣传行动6次,制作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积极参与和组织省、市河长制实施情况满意度调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二)水政监察职能纵深推进。一是严厉打击河流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水政监察职责,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出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河水事违法案件12件,结案12件,结案率100%,依法实施罚款14万元,6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中5人被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二是严肃河流四乱问题整改。持续清理整治河流“四乱”问题,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流延伸对水利部反馈的422个卫星遥感图斑进行全面复核;对省级监督检查发现的3个和市级发现的13个河流问题,全部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对县级自查的59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核查。三是深入推进河流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非法采砂、河流水域岸线清查、库区清漂及塑料垃圾污染等多次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国有采砂厂1个,关闭非法加工砂石点6家,清理违规堆砂8万余方,封堵下河路口23个,设置限宽墩150个,劝阻群众采砂行为38起,制作宣传牌200个,制作河道临时作业公示牌48个;开展库区清漂及塑料垃圾污染治理2次,累计清理垃圾26吨,清理塑料垃圾0.4吨;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房屋3处24间480余平方米、圈舍3处120平方米、公厕1处60平方米、露台7处420平方米。(三)队伍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支部堡垒作用发挥明显。以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水政监察队伍为目标,充分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党内“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史教育学习整顿,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职工学习交流会,对党建知识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对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探讨,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二是干部纪律作风显著提高。严格按照县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十不准”要求,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制定了干部职工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公益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梳理了单位职责,重新设置岗位需求,做到了以岗定责,以人定编的管理机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通过加强宣传、执法管理、河道保洁、党风廉政等各方面的工作力度,全县范围内水事秩序良好,也向社会树立了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良好的形象。我单位的各项工作都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虽然今年河道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通过日常巡河检查中发现,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少数镇、村级河长履职还不经常,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河,导致少数河段卫生还存在死角死面。二是河道日常监管还不全面。少数边远支流河段各类河道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日常监管还不细致,还存在监管盲区。四、改进措施(一)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督促镇村河长认真履职。(二)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水各类案件。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单位将充分发挥河长制综合协调作用,制定强化河长制的指导意见,从履职尽责、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协调联动等方面,指导各镇各部门立足新阶段、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全面强化河长制;持续深化水政监察管理职能。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行为;持续开展全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推动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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