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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5:15
单位名称
安康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含高新辖区)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收、收回(收购)、储备、整理及用地报批组件,参与编制实施土地统征储备整理计划,征地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参与编制并实施各类土地开发复垦整治及验收。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
王波
开办资金
10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62.29万元
980.8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情况。(一)围绕全年征地任务,认真分析征地形势,根据中心城区建设需要和市财政资金保障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了市本级2023年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全年完成征收土地面积174.051亩,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37.281亩,收回国有土地36.77亩。(二)充分发挥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责,加强与高铁指挥部、建设单位、沿线政府(管委会)的沟通协作,强力推进西康高铁、康渝高铁征地拆迁,完成西康高铁征收永久性用地1294.09亩,拆迁房屋884户约27.93万㎡,拆除企事业单位12个、三电及管线迁改77处,临时用地1529.54亩全部征用并投入使用;完成康渝高铁征收永久性用地712.75亩,拆迁房屋104户约3.19万㎡,拆除企事业单位3个,电力及通信迁改完成48处,征用临时用地2105.6亩,完成迁坟221棺,确保高铁建设项目顺利施工。(三)加快对各县区补充耕地项目的竣工验收,统筹做好全市补充耕地指标的收购、储备和挂钩工作,严格落实耕地数量、粮食产能和水田面积3类指标核销的补充耕地方式,加大指标市级统筹调剂力度,优先为全市重点项目、重大产业、基础设施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快补充耕地项目指标报备入库,确保全市补充耕地指标库按期转正,全市实施补充项目27个,补充耕地面积1406.1亩;全年共为55个项目落实占补平衡,补充耕地1032.7亩,补充水田266.3亩,补充粮食产能55.2万公斤;全年共报备补充耕地入库项目43个,耕地数量2775.8亩,水田规模521.7亩,粮食产能144.7万公斤,确保了全市补充耕地指标库按期转正;积极争取占补平衡省级统筹,2023年省级向我市调剂补充耕地数量2230亩,有效缓解全市占补平衡压力。(四)妥善处理好信访积案和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全面完成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原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的审查审核工作,并协调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及时组织发放。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征收土地面积174.051亩;验收补充耕地项目27个,补充耕地1406.1亩,为55个项目落实占补平衡,补充耕地1032.7亩,补充水田266.3亩,补充粮食产能55.2万公斤;报备入库项目43个,耕地数量2775.8亩,水田规模521.7亩,粮食产能144.7万公斤,确保了全市补充耕地指标库按期转正;绿化储备土地约100余亩,新增围挡约520余张,更换、修补围挡112张,增补公益广告约150余副,滤网覆盖10000余平方米,清运垃圾120余车。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征地资金严重不足,导致征地拆迁工作无法按计划完成;二是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卡脖子”问题日益突出;三是机制不顺,协调难,汉滨区及所属部门、镇办的积极性不高,各方关系难协调,征迁工作推进缓慢。(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征地资金,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二是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加快新项目的实施,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核实、入库和后期管护等环节的监管,加快耕地后备资源补充速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单位责任,确保征迁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按照市本级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协调市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协调督促汉滨区和镇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二)进一步加大土地招商推介力度,及时移交已征土地,持续做好“净地出让”工作,协助交易中心做好土地出让工作。(三)按照项目建设工程节点和进度计划,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西康高铁、康渝高铁(安康段)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确保高铁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为高铁建设施工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四)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加大对各县区业务指导力度,及时组织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备案入库;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五)加强对已征待供土地监管,积极探索以镇办日常监管为主,部门动态巡查为辅机制,市区联动,密切配合,做好已征待供土地管护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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