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城固县>
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
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4:53
单位名称
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单位或当事人的委托,对各类标的和服务价格进行认证,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
住所
城固县小东关3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定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13万元
70.2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城固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打造过硬队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和《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各种价格认定方法原理、公式和使用范围,不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为精准、公正、优质、严谨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优化工作流程,规范价格认定。聚焦主责主业,梳理慎微观念,规范完善价格认定受理环节,广泛调查研究,始终把公正、公平、守纪、守规放在首要位置,受理的每个价格认定事项坚持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计算准确、结论真实,确保价格认定工作质量。积极推行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作业,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推进价格争议调解。以促进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中、省《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探索,先行先试,完善价格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及时成立调解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加大政策宣传,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价格争议纠纷、涉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办法》,成立了城固县价格争议纠纷、涉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62件,标的金额199.04万元,其中刑事案件55件,认定金额157.18万元,行政认定事项7件,认定金额41.86万元,认定结论准确及时,价格认定网上结案率100%,无一例价格认定错案情况发生。积极推行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作业,2021年以来,所有价格认定案件均实现了平台办理,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82件,网上办结率100%,涉案金额700多万元,共上传2010年以来存量案件754件,圆满完成了存量案件上传入库工作。公正、科学的价格认定结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提供了重要的价格依据。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价格争议纠纷、涉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办法》,成立了城固县价格争议纠纷、涉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价格认定机构入驻人民法院“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在世界文化遗产张骞纪念馆、桔园景区和南沙湖风景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3个,现有价格争议专兼职调解人员6名,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行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价格行政调解职能。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价格认定工作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2、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价格认定工作制度,特别是建立以审查价格认定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价格认定结论的内部审核、集体评议为重点的内部审核监督机制,以便提高价格认定人员防控风险意识,在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2、加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提高价格争议调解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努力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价格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价格认定政策法规学习,着力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法治思维,培养认定人员高尚的道德操守,良好的职业素养,扎实的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价格认定程序规定,做到程序合法、认定公正、管理规范、手续完备。(二)转变职能,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是价格主管部门在新时期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的有益尝试,是拓展价格管理思路的新举措,是营造我县良好价格环境和价费秩序的有力保障,我们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发挥价格认定机构在化解价格争议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价格认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坚持一案一卷严格归档,建立重大价格认定事项报告制度,做好价格认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