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汉中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为交通工程建设提供质量监测鉴定服务和造价业务服务。业务范围: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及监测鉴定;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参建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公路工程造价咨询和技术业务培训。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北段 | |
法定代表人 | 杜小安 | |
开办资金 | 1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1.22万元 | 328.9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主要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1.2023年度,我市在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共13个,总里程176.51公里,总投资33.01亿元;其中国道项目6个,里程69.89公里,投资17.90亿元,省道项目4个,里程106.62公里,投资15.11亿元;农村公路独立大桥项目3个。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对在建G108佛坪袁家庄至大坪峪旅游公路、宁强县康宁路阳平关嘉陵江大桥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受理了210国道镇巴县大河口重大水毁修复工程,指出了质量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工作行为不规范、施工工序工艺不合理等问题,召开现场座谈会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印发监督通知书6份,监督整改意见11份,质监核验意见4份。2.监测鉴定对申请竣(交)工验收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危桥整治工程检测报告进行审核,出具汉中市公路局2013年水毁修复工程、2014干线公路危桥整治工程及南郑区S211南郑过境段县城至青树段一级公路等12个项目的质量鉴定报告,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解决了多年遗留问题。同时完成了210国道镇巴县城过境段、宁强县大青路安乐河大桥和玉泉坝大桥等4个项目的交工核验工作。3.质量分析完成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体质量抽检(检测)数据统计表上报。2023年全年,我中心(含各县区)在各种质量监督检查中取得各类实测数据共73338个,合格70283个,单点合格率95.83%,关键指标57441个,合格55664个,合格率96.91%。其中其中国省干线公路共8074点,合格7638点,单点合格率为94.60%,关键指标2585点,合格2468点,合格率95.47%;农村公路65264点,合格63342点,单点合格率97.06%,关键指标54856点,合格53196点,合格率96.97%。国省干线公路抽检数据看,路基工程抽检单点合格率95.97%,路面工程抽检单点合格率90.46%,桥梁工程抽检单点合格率87.67%,隧道工程抽检合格率98.29%,交安设施抽检合格率95.89%,原材料抽检合格率97.50%。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工程实体实测指标单点合格率和关键指标合格率达到了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目标,其他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钢筋、水泥等原材料质量稳定,全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总体稳定可控。(二)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为满足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需要,全年对钢筋、水泥、碎石、砂石、水泥等材料价格进行了调查、收集、采集、分析上报。总体来看,今年的地材价格与往年基本持平。(三)交通运输工程市场监管及信用评价1.制定并完善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理信用评价的指标和标准,为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2. 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交通运输监理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开。截至2023年12月,平台已归集了大量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个人信用信息。3. 实施信用评价:根据监理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对交通运输监理企业和监理个人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招投标、资金支持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4. 开展信用奖惩:对于信用良好的监理企业和个人,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对于严重失信的监理企业和个人,采取限制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5.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式,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诚信文化建设,提高监理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四)安全生产1.工程项目监管情况:2023年,我中心共开展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2次,包括10个在建项目,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33家,发现安全一般安全隐患26项,整改26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二是临时用电不规范;三是消防与应急工作落实不到位;四是特种设备及大型机具使用不规范;五是安全管理及保障不足。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隐患等级分类归档,交由项目法人落实整改工作。一般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当场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限期整改。2.内部安全方面一是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国家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办公楼应急逃生安全标识。二是规范用火用电及燃气安全。对食堂及办公室用电安全进行安全排查,对老化线路进行定期维护、检修。三是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内应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严禁采取入户、飞线等方式违规充电等。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质监中心以“建设人民满意公路”为目标,在技术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凭借坚韧不拔的精神,监督国省干线及重点农村公路及桥梁共13个,实现了公路工程监督覆盖率100%的目标。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工程项目关键指标合格率95.92%、单点合格率94.69%,均达到行业标准和上级要求。随着G345七里沟至煎茶岭路面改造工程、勉县庙儿嘴大桥等46个项目建成通车,G108、G244等一批干线公路的改造升级,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提高了我市交通服务能力,为助推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保障。省级“四好农村路”的示范市的成功创建,实现了100%镇通等级公路,100%行政村通上了水泥(沥青)路,全市农村公路状况得以提升,为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强大支持。一是忠于职守,严格监督,打造“品质”工程示范创建。二是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置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为全面把控质量取得一手资料。三是严格控制各种钢筋、碎石、水泥等原材料质量,抓好材料的抽检及工程实体检测,杜绝了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工地,确保工程质量。四是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质量监督机制,做好诚信机制的政策宣贯。受理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后,将信用评价纳入监督交底的重要内容,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行业行为。五是按时报送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为工程项目定额管理提供一手资料,为控制公路建设成本提供了技术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造价中心职能未有效发挥。由于造价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等工程造价审查工作未能有效开展,造成前后工作衔接不畅。2.工程监管力度不足。一是因资金不足,造成监督检查手段单一,工程实体抽查深度、频率、覆盖面不足,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二是发现的问题整改纠错不彻底,各参建主要人员履约差、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工艺不规范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手段;三是由于项目预算审查等前期工作中心未能有效履职,造成对项目进展不掌握,监督工作被动。3.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近年,通过招聘、调配、引进等形式吸纳专业技术人员6名,但4名年轻干部缺乏经验,急需锻炼成长。(二)整改措施1.加强质监中心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通过招聘、遴选引进造价方面的人才,发挥造价业务,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发挥作用。2.,争取资金,加强对项目管理单位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建设程序和技术准备,严格开展工程交工核验和竣工鉴定工作,客观、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为竣(交)工验收提供真实可靠依据。3.以“传帮带”带领年轻干部深入工地检查、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等手段,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促进单位整体业务素质。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一是夯实职责,将责任压紧压实,最大限度发挥科室、个人主观能动性。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内部考核。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通政务外网,推行协同办公,优化公文流转及业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强化质量安全行业监管。一是建立监督责任制,确保国省干线和重要农村公路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强化工程实体检测。对监督的项目确保1年不少于2次实体检测,坚持以数据说话,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对县区业务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实体抽查,并通过集中培训、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传导压力,全面提升县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现场施工工艺监管。逐步淘汰落后的工艺工法,提高混凝土结构物外观质量,做到工程实体内实外美,更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三)把好交竣工验收关。积极与市财政对接,争取全面落实业务经费,独立开展交工验收核验检测和竣工验收复测工作,真实客观地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把好质量最后关口。(四)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全中心干部职工考取试验检测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证书,提升中心整体业务水平,履行造价中心职能,确保中心前后工作衔接顺畅。(五)建立线索移交制度。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请市局组织召开质量联席会议,提出整改处罚意见,按程序移交对接执法支队,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