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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1:04
单位名称 安康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土地使用权及矿产使用权市场交易工作做好服务。全市土地市场交易土地使用权及矿产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审核交易行为签证交易结果登记交易环节成本核算公布土地及矿产供需信息<收集/储存/发布>交易行情和交易结果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资源信息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科
开办资金 5.4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7万元 2.1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规范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坚决执行和落实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政策法规,在土地出让方式、保证金、出让底价、出让方案等方面实行专题会议集体决策。今年共组织招拍挂出让土地3宗,其中成交3宗,出让总面积74710.34平方米,实现土地收入25150万元,出让用途均为商住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中经营性用地供应招拍挂率达到100%。(二)积极做好土地出让金尾款催缴工作。对往年未缴清尾款采取多种方式向企业催缴,催缴土地出让金尾款2450万元,催缴利息409.97万元。(三)加快土地招拍挂网络平台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以来,加快推进平台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各项交易全程线上办理,已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网上全流程办理。已成交的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实现了招拍挂出让土地业务100%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国家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同步进行的目标任务。(四)顺利完成土地招商推介工作。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心城区2023年度市本级土地出让招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23〕139号)精神,中心负责谋划、制作了《市本级土地招商推介宣传视频》和《2023年储备土地招商推介图册》400册。在安康融媒、安康交通广播等视频号及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并上门向企业介绍推介储备地相关情况。与市住建局联合举办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暨市本级储备土地招商推介活动,“筑巢引凤”推出一湖两岸核心区、江南成熟区、江北商贸区三大板块14宗地。(五)规范使用税收协同系统,认真做好出让价款在税收协同系统的征收及催缴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交易透明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累计实现土地成交额49.8亿元,有力推动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对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涉及到的一些业务平台及软件的使用还不完全熟练;二是工作上满足于常态化,缺乏开拓和主动创新的精神。(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机构沟通交流,及时合理改善新平台、新系统,并熟练掌握和运用;二是在保证做好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努力做到分析问题有新视野,研究情况有新见解,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继续配合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到“凡出让,必入网”,保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100%进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全程电子化的目标任务。(二)严格按照招拍挂程序,认真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在土地出让前,加强与信息公司以及局相关规划科室沟通协调,做好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拟定工作。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招拍挂中介服务机构的采购工作。依据出让土地评估报告、规划设计条件等编制出让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批,保证招拍挂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三)全程协助受让人办理已竞得宗地的相关手续,提升企业满意度,有效推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四)积极配合税务系统,做好对部分未缴清土地价款企业的催缴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