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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1:03
单位名称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统一采购服务。组织实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接收采购机关委托,组织采购或招标事宜;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人员业务培训;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承担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 胡莹
开办资金 50.6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35万元 56.3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9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2023年度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本年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39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8个,单一来源项目3个,询价项目5个,竞争性谈判项目1个。其中货物类项目30个,服务类项目35个,工程类项目1个,全年共受理项目66个,完成项目61个,完成率约92%。(二)采购范围取得新突破。随着集采形式多样化精细化的发展,服务范围由普遍的办公用品、公务车辆购置、物业、保安保洁服务等常见种类,扩大延伸到扶贫领域、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评估评审、农林保险等多领域多种类。集中采购逐步实现采购主体和采购品种的全覆盖,并按照分层推进、分类探索、分批开展的方式,让集中采购逐渐成为政府采购的主导模式。(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操作流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培训主要涉及到资格条件设置、实质性响应、技术规格把关、精心设计评标要素等,提升业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采购人。严格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信用”的原则,坚持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为重心,将“促进增量、提升质量”作为集采工作根本,从业务受理、任务分配、文件编制、招标组织、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高效规范的完成政府集中采购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成采购预算约8984万元,完成采购资金约8259万元,节约资金725万元,节约率为8.07%。有效降低了财政支出,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不够深刻,和实际工作联系的还不够到位;2.政府采购形式还不够全面。(二)改进措施:1.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在理论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2.进一步推动信息化采购建设,积极推动框架式协议采购形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全面电子化。四、下一步工作思路。2024年,继续紧紧围绕全局部署,做好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依法采购、服务至上、提质增效、廉洁从业”的服务宗旨,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质量和效率为重心,在发挥政策效能、拓展采购领域、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