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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46
单位名称
安康市文化广电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广播电视在农村地区普及提供服务。农村卫星地面接收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业务技术指导推广/用户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境内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全市广播电视播出/网吧监管平台使用监测数据统计发布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传媒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
刘均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35万元
10.8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利用陕西省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和安康市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对广电网络有线数字电视、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IPTV电视节目、安康市广播电视台3套电视节目、2套广播节目、8个无线发射台转播发射的26套调频广播、安康电视转播台发射的12套地面数字电视,安康广播转播台发射的2套中波广播的频率、频道、台标、内容进行监测监看监听,对全市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公益广告、商业广告进行监听监看,未发现违法行为。完成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台标、节目内容和技术质量、违法广告等监测任务。印发12期《安康市广播电视监测简报》,为主管局和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零事故”。(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保期和日常监测工作。重要保障期值班期间,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安播责任单位,并做好相关处理。做到按时巡视,密切监视,精心操作,认真记录。节假日和安全播出重保期24小时值班68天,临时性安全播出重要时段应急值班30余(班)次,重保期未发生安全播出事故。在日常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工作中发现各类广播电视安播异常情况38起,处理各级安播单位广播电视各类异常情况共53起。(三)建成安全播出预警发布和指挥调度系统。完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警发布和指挥调度终端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四)互联网上营业场所监测。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全市56家网吧每月进行网上巡查,并将巡查情况报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五)黑灰广播监测工作。通过便携收音机不定期对市区及城市周边的广播信号进行2-4次巡查,未发现黑灰广播信号。(六)配合完成应急广播调研和陕西广播影视奖评优推优工作。配合主管局完成应急广播专题调研。邀请专家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优秀节目评优推优会,推荐优秀作品23件参评陕西广播影视奖,14件作品获奖。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成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保期的汇总统计上报和协调指挥调度工作,确保全年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收听收看;完成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预警发布和指挥调度终端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形成省、市、县三级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及时发布接收,有效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工作顺利进行。自今年系统建成以来,运用预警平台和24小时值班安播手机,发布上级广播电视重要通知信息246条,发布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168条,确保了重要通知“零延误”。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广播电视监测手段不先进、监测对象不全面,安全播出智慧化监管水平不高。(二)改进措施:加大广播电视监测力度,加强监测技术和方法的改进,对全市广播电视内容进行全面监测。加强业务学习,加大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实操技术检验和应急演练。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完成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节目内容和技术质量监测任务。(二)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全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无责任事故。(三)强化制度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四)按时统计、发布全市广播电视播出监测数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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