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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略阳县文化馆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43
单位名称 陕西省略阳县文化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艺理论研究、基层文化市场的管理与业务指导以及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和保护。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羌文化广场
法定代表人 徐宁中
开办资金 1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0.7万元 197.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3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略阳县文化馆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市民文化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1.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馆组织开展了“文化惠民走基层活动”“略阳县广场舞(羌舞)大赛”“氐羌故里秦岭药都非遗晚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略阳县第三届罐罐茶制作技能大赛暨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5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3万人次。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还为他们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2.免费开放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略阳县文化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求,依托书画展厅、舞蹈排练厅、音乐排练厅、书法教室、音乐教室、多功能厅等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实施免费开放办馆,积极开展文艺创作与培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程。先后举办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新时代文学创作培训班、2023年广场舞培训班、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萨克斯和少儿美术培训班、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小树苗”公益书法培训班、2023年略阳县“乡村非遗工匠”及传承人培训班、“秋韵嘉陵多彩略阳”现代刻字创作培训班、乡村非遗工匠羌绣传承人培训班等多个类目的培训活动,培养了一批优秀文艺人才。同时,组织文艺骨干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文艺培训10余场,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新创编改编多个本土文艺节目,其中包括文艺精品剧目《我们来把略阳赞》、舞蹈《春闺梦》《您的模样》等。还积极做好了社区舞蹈队、社区锣鼓队、常青树艺术团、林山传统文化有限公司、氐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队伍培训、场地提供、服装道具借用等方面的服务,并推进文化惠民走基层活动,先后到五龙洞镇、兴州街道办等10个镇办文化分馆开展舞蹈、书法、美术培训和送春联活动,服务800余人次。3.不断挖掘非遗资源,开展活态传承。建成了略阳县非遗项目资源库,2023年新建非遗项目传习所(基地)12个,研发非遗文创产品6种,开展非遗传承活动20余次。成功举办了罐罐茶制作技能大赛、羌族萨朗舞大赛、非遗传承人培训3期、羌歌羌舞培训20次、非遗展演5场次,开展罐罐茶沉浸式体验活动10场。4.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国家级羌文化保护区建设水平。今年以来,略阳县文化馆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深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总体目标,持续抓好挖掘整理、保护传承、机制完善、融合发展等工作,推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不断发展。今年7月,我县通过国家文旅部验收,正式被命名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1. 2023年7月,我县通过国家文旅部验收,正式被命名为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我县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单位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和略阳县城关幼儿园荣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称号。3.略阳县羌族羊皮鼓舞传习所、略阳县包谷酒酿制技艺传习所、略阳羌族麻编技艺传习所被确定为汉中市第一批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4.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了市民文化素质。5.先后多次带领非遗传承人在县内外参加展示展演活动,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推介我县非遗文创产品,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了略阳县经济增长。6.增强了略阳县的文化软实力,提高了略阳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2.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缺乏创新和特色。3.文化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缺乏。(二)改进措施:1.加大对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文化馆的硬件条件。2.不断创新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文化活动的质量和吸引力。3.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更多具有略阳县特色的文化品牌。2.加强文艺创作和培训工作,培养更多优秀文艺人才。3.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积极申报更多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加大对文化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文化馆的硬件条件。5.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略阳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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