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和贯彻养老保险政策,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管理,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查、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定与支付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住所 | 子洲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郭建川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8.71万元 | 50.9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扎实主题教育,提升党建工作水平。2023年我中心主题教育为根本遵旨,结合全县“三个年”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保费征缴情况。机关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户数为251户,参保登记完成10774人,其中:在职人员6655人(新参保184人),退休人员4119人;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征收1.22亿元,;职业年金征收0.7亿元。职业年金一次性支付核定10人,税务退费60个单位,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退费18人。城居保: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159229人,其中:参保缴费107356人,领取待遇51873人。缴费人数86736人(2023年新参保1329人),累计缴费0.30亿元;(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居民到龄人员待遇发放工作。机关保:全年度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转退243人,目前待遇领取人员3626人;完成退休人员2023年度调资及补发工作,人均增资182元,人均增幅3.2%,完成率100%;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额2.65亿元。城居保: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1.24亿元,八类人员补0.13亿元。2023年7月起养老待遇每人每月提高8元,其中中央补贴5元,省级补贴3元,已足额发放到人。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93元。(四)、全面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年检认证工作。机关保:年检认证总人数为3670人次,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认证3655人,核心认证15人,认证率100%。城居保:年检认证总人数为52847人次,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认证48008人;核心认证4839人,认证率100%。(五)、加快推进社保卡登记、发放进度。我县社会保障卡累计办理243953张(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5390,机关保8563张),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3626人,入卡3494人,入卡率为96.31%;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入卡51254人,入卡率98.81%。(六)、社保基金提升管理。1、积极追缴冒领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实发现涉及总人数为29人,涉及总金额262313.4元,已追回冒领29人,追回金额262313.4元,已全额追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总人数为111人,涉及总金额118885.73元,已追回冒领100人,追回金额105841.73元,未追回死亡冒领人员8人,涉及金额8918元,服刑人员领取待遇3人,涉及总金额4126元。追回款项已全部按照基金管理要求缴入我中心指定账户。未追回基金已下达通知书,要求限期追回。2、认真整治风险隐患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西省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则库2.0版》等规定,落实责任,建立整改台账,规范完善高风险业务经办流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七)、政策宣传工作。通过下乡镇、进社区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多举措方式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广泛宣传社保政策,面对面解疑答惑,现场指导群众使用“陕西社会保险”APP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度,提升群众满意度。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市、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圆满完成年度任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优化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社保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开创了新局面,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子洲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三、存在的问题(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高标准、高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比例偏低;(二)、稽核追缴工作难度大。主要原因:一是服刑、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获取时间较滞后,二是部分违规领取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追缴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四、整改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深化落实。各参保单位能够指定专人负责养老保险工作。今后加大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巩固“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主题教育成果。二是严格党内管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化服务理念,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持续推动扩面参保,开展政策宣传。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力度,夯实参保底数,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好政府代缴政策,排查消除参保缴费遗漏,持续推进新增困难人员动态清零,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计划完成扩面参保1200人;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帮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引导参保人员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着力提升高档次缴费群体占比,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稳定器”作用。(三)、2024年预计保费征缴及待遇发放情况。机关保:预计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征收1.22亿元,职业年金征收0.61亿元;待遇发放2.8亿元。职业年金发放工作。目前职业年金发放人数1348人,未发放409人,均为虚账未纪实,下一步将加大督促力度,争取2024年实现全部发放。城居保:预计2024年居民养老保险征收0.31亿元;待遇发放1.32亿元,八类人员补贴0.13亿元。(四)、加强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年检认证工作。机关保:预计年检认证总人数为3626人次。城居保:预计年检认证总人数为52950人次。(五)、加强缴费督促。坚持定期通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进度,做好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助工作。强化对各参保单位缴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察督办,对参保缴费工作重视不足、效果不显著的单位加紧督促,确保参保对象及时缴费,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六)、推进社保卡发放。继续加大对社保卡的宣传发放力度,做好社保卡申办工作,推进社保卡覆盖率,力争实现养老待遇入卡率100%。(七)、大力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奖励政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确定。查证属实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按3%给予奖励,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不超过3000元;查证属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八)、强化基金风险防控。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数据稽核为抓手,持续打击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刑期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一是排除基金隐患“清存量”,核查清理待遇暂停人员,对已发现的违规冒领行为全部追缴;二是遏制基金流失“增量”,始终保持对影响基金安全因素的高压态势,完善数据比对机制,主动寻求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帮助,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权限设置等,弥补基金安全漏洞;三是防范基金风险“提质量”,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保领域风险防控的工作部署,定期全面排查业务流程,及时发现风险,依法依规完善业务流程,全力助推社保基金安全。(九)、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较为重视,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队伍建设得不到根本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底层是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乡镇虽然设立机构,但人员不固定,经常变动,绝大部分行政村没有设置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向村组延伸造成了较大困难。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基层稳步推进,要切实加强经办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议上级组织能够利用公益性岗位,选派有责任心、能力较强、愿意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级社保协管员。(十)、开展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政策、经办业务、财务管理和信息技术培训,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培训,使乡、村两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人员掌握最新政策法规,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努力提升经办人员工作效率,适应新常态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